我就是喜欢他,喜欢这样的他,喜欢他的一切,就连他的脏话对我来说都是世界上最美妙的甜言蜜语,随便你说什么我都不会对自己的感情产生任何怀疑和动摇。这种感情岂止是喜欢?那简直就是爱!是那种不眠不休的爱,是那种废寝忘食的爱,是那种日思夜想的爱,是那种不可削弱停止毁灭的爱,是比爱还要爱的爱。我醒着时想他,睡着时也会梦见他,他是我唯一的朋友,与我朝夕相处,日夜为伴,不离不弃。 我把他的书当作我最可靠的情人,我和他窃窃私语,分享我所有的快乐哀愁;我把书当做他的眼睛,长久地和他眉目传情,百看不厌;我把书当做他的身体,忘情拥抱,以此安抚我脆弱的灵魂;我一遍又一遍流着眼泪大声地呼喊他的名字,我希望他能在某个我不知道的角落听到。我真希望他也能感觉到,在某个他不知道的角落,还有一个我。 我一定要找到他! 可是我该怎么找到他? 我可以给出版社打电话或者写信,请求他们告诉我他的地址或者联络方式,他们可能没有刁难我就痛快地满足了我的要求,也可能无论如何也不答应我。于是我不停地打电话、写信,可是他们就是置之不理,认为我只是无聊的追随者(也许他们的不近人情只是因为他事先交代过),我所有的狂轰乱炸都像打在棉花上一样,他们没有任何反应,波澜不惊。于是我跑到了出版社,我的诚意终于打动了他们的铁石心肠,他们给了我他的地址和联络方式,他们让我自求多福,他们祝我梦想成真。我谢了他们,送给他们一些不值钱的小礼物,还请他们吃饭,甚至差点对其中的一位编辑〃以身相许〃,以报答这救命之恩。 也许出版社根本就无法和他取得联系,所以他们想帮也帮不了我,我只有祈祷上帝可以在冥冥之中帮我一把了。我来到了他居住的城市,我按照他书中的描述找到了他,当然这个过程是要经受无数艰难险阻的。 比如,我在途中遭到人贩子的拐卖,我被卖到了偏远山区,给一个又老又丑又脏又臭却对传宗接代有着异乎寻常的热情的汉子做老婆。因为凭借着对这位作家的执着爱情,我终于逃了出来,坏人被绳之以法,我的事迹被改头换面地见诸于全国各地的报纸杂志。 或者我只是被小偷偷了钱包,身无分文又无一技之长的我只好到夜总会做〃三陪〃,每天和形形色色的好色之徒打情骂俏,最后在一场声势浩荡的扫黄活动中落入法网。 再或者,我在这个我完全陌生的城市做了打持久战的准备,开始了正常人的生活,我找到了工作,再一次结婚,生了孩子,失了业,离了婚,我已经变成了这里的人,却怎么也找不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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