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事。也许因为想得太多,最后竟然导致我无法再勾勒有关他的一切。我失去了我的想象力,我不能继续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自得其乐,我无法再凭空捏造出什么事情来安慰自己了。这种情况一经出现就无可挽回,让人无法接受。现在,想象已无法使我满足,我必须把他拉进我的真实生活! 我爱他。这种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听起来可笑看起来疯狂的爱情指使我恬不知耻地干了一件以前只敢停留在想象阶段的事情我来到了他生活的城市,来到这个他住了又住的城市,来到这个他百看不厌的城市,来到这个他说他三十年中离开的时间加在一起不足半年的城市。 他没见过我,他不会认识我这是正常的;我也没见过他,我也不会认识他,他不喜欢像其他作家(尤其是章元之流的女作家)那样,在书中疯狂地张贴自己的照片。所以,即使我们面对面地擦肩而过,撞上彼此的肩膀,撞得很疼,我们也不会认出对方,叫出对方的名字,也许还会因为对方撞疼了自己而彼此埋怨、责怪、谩骂。 但我一定要找到他!不要嘲笑我的荒唐可笑,如果你也像我爱他一样地爱一个人的话,你也会这么做的。 我想,只要这种爱还在,我就会继续干这一切疯狂的事情,只有这种疯狂的举动才和我疯狂的爱匹配。 所以我出发了。我真的这么干了。 我站在熙熙攘攘的火车站前,看着形形色色的忙碌人群,一时间竟不知所措。我茫然地向前走着,走得很快,为了走而走。我对所有向我兜售食品拉我上车的人都摇头,假装我很忙,假装我很清楚自己的目的地。我用两倍的价钱买了一瓶看起来相当可疑的矿泉水,拧开盖子喝了一口,又向那个对我表示好奇的小贩买了一张地图,走了几步就把地图垫在屁股底下坐在了花坛边上,继续喝水。 现在,我终于可以和他呼吸着同样一片肮脏而浑浊的空气了。这里的空气弥漫着汽车尾气的味道,可吸入微尘颗粒肯定严重超标,我爱过敏的鼻子已经对我发出了严重的抗议。天空不知道是什么颜色,没有云,也没有阳光。林立的高楼大厦侵占了所有树木的栖息地,草皮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