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的行政网中,在村庄和乡镇民间作为政府的代表。然而,不管他们位居何处,他们的人数均远不如其下级僚属。尤其是在京城以外地区,更是如此。
朝廷为了保证官员们的清廉,特别设计了许多规则和章程,不幸的是,这些规则却经常制造出新的问题。由于传统及儒家学说都十分强调对家族的忠诚,徇私起用亲族的威胁始终很大。为了防止此一弊端,因此禁止任何人在近亲底下做事,但是有些深受朝廷宠信的人员却经常因“内举不避亲”而受到赞扬。一般而言,官员通常都不准派到他们的家乡省份工作;这项限制用意固然甚佳,可是其结果却是官员们常常被派到他们对当地风俗民情甚至方言都十分隔阂的任职地。为了避免他们和地方势力互相勾结,一般官职任期三年,期满即予轮调。对官员而言,这段时间不管是熟悉地方事物还是了解本身职掌都嫌太短。
公职人员的考绩制度每三年便对官员作一次考评,考核标准也尽量求其客观。譬如,人口增加通常表示深受民众爱戴及治理得法,人口减少显示的意义正好相反。考绩良好者可以得到升迁奖励;考绩恶劣者则可能受到罚金、降职,甚或开革处分。要想长期留任公职,官员们还得在各种定期考试中不断展现其学识才能。
在承平时期,给予文官优厚的薪俸和丰裕的津贴通常是帝制中国的既定政策;可是,财政困窘却经常使这项政策无法落实。有时朝廷岁收不足,官员们不但要用个人财富来维持生活,而且还得设法自筹公家开销。对官员而言,比薪俸更重要的事,可能是因公职而享有的声誉,以及在公余之暇,仍然有机会追求文人雅士的生活。
至于官员职责的确切内涵,各种观点颇有分歧。不幸的是,历史记载对其工作内容也未作详尽描述,因此现代的各种看法大都出自揣测和推论。有人从断简残编中整理出一套极为明确详尽的工作细则,但也有人根据几乎相同的史料断定:文官的行政事务繁琐细碎,而且流于表面。
尽管众说纷纭,无论官员是在中央政府和同僚一起工作,担任某项公共工程的总负责人,或是在偏远地区担任独立的地方长官,对其行政表现的期许,大抵是视其职位或工作性质而定。官员本身是否才能出众、精力过人,并具有奉献精神,抑或只是平庸的官僚,也影响到他的活动范围。许多资料显示,后者人数显然比前者多得多。
第39节 胥吏的次官僚体系
三、胥吏的次官僚体系
不论是从他们的职务或是从他们的出身来看,胥吏都不是史书记载的对象。中国文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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