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我当然知道,因为我也是学过法律的,我说那你赶紧去看一下这个物证。律师说,他已经看过了,是一把比较大的西瓜刀,有半尺多长,一寸多宽,这是属于禁止携带的刀具。我说我能看一下吗?律师说这可以提出申请,是没有问题的。
我看到了那把刀,其实连看也不用看,我就可以确认,那决不是我的,因为我从来没有这种类型的刀,我是个胆小的人,根本就不敢拿这种刀。但事实是我确实是在昨天晚上拿了这把刀,而且用他伤了人,这是绝对错不了的,在场有很多人都可以作证,这刀是当时从我手里夺下的。那这刀我是怎么得到的呢?当时散场时已经十点多钟了,大冷的冬天,商店早就关门了,即使我想买也没有地方买。那这刀是我在路上捡的?可能性也不大,谁会在路上丢这样的刀呢?而且就那么巧,让我给捡着了?再说我当时喝得连记忆都没有了,还能看见地上掉的刀?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就是这把刀是别人给我的。
律师说,如果不是你事先准备好的,那就是别人给你的了。我看着律师说,怎么你也不相信我?认为我会故意伤人?律师说,不是我不相信你,而是现在所有的证据都对你很不利,现在受害人已经提供了很多证据,证明你有故意伤害他的主观动机,而且可以找到许多证人。也就是说现在警察已经在考虑你是故意伤人,还是故意杀人的问题了。
我瞪大了眼睛,这简直太让我吃惊了,故意杀人?可吓死我了,平时连只鸡我都不敢杀,我会去杀人?律师说,那可不一定,因为你有足够的杀人动机。我不解地问,我有什么杀人动机?律师说,刚才我已经去了解了,警员说,已经有充分的证据表明,你和受害人有过很多过节,并且在公司不只一次地争吵过。并且有人说昨晚你在酒席上很反常,拼命地喝酒,而且和受害人发生争执,是被别人劝开的,所以你很有可能在酒会散场后侍机对他进行报复。我希望你能和我配合,把实情全讲出来,只有这样我才能帮你,要知道案件的定性对你的量刑是很重要的。这个我当然知道了,故意伤人致人轻伤,最多也就是三年徒刑,如果情节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