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掌握的生活技能还要从头学起,在外面吃了亏,也得低头,也认了。
我看着身边的人发生着变化,跳槽的、单干的、在视频里跟别人做爱的、离婚又结婚的、没结婚生孩子的、出国嫁老外的、买了房又买房的、找中产阶级认干娘的、年纪轻轻就当IT精英的、倒卖增殖税发票逮进去的……当然还有很多很多,它们组成了生活的内容,在人生苦短的过程里青春憔悴着,向衰老走去,没人管你情不情愿。
经常站在路边等公共汽车的时候我会一阵恍惚,我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因为内心的欲望太多,让我们禁不起太多的诱惑。挣钱多的人开始惜命,吃各种保健药,整天烧香拜佛,没多少钱的人,耳朵里只要听见什么要涨价,哪怕是几毛钱也要放下饭碗去排大队抢购。人的一辈子有多长?我们大部分时间都在为生活奔忙,没心思去感受别的什么。
我在平淡的生活里喜悦着,因为我的家庭幸福,父母健康,这是我最大的满足。我妈说,人要有理想,但不能太贪婪,所以我蔫了吧唧与世无争地过日子,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小打小闹,从来不捅大娄子。我用全拼组成各种句子记录我看到的市民生活,因为我就是小市民,我是那么热爱来自市井的气息,它是生活真实的底色。我特别讨厌那些假装大尾巴狼的人,张口闭口时尚生活,到哪都拿面巾纸捂着鼻子嫌脏,其实就算你穿着昂贵的真皮镂空内裤,尿憋急了还不是一样要去公共厕所挨个儿。你不能拿自己当古玩,因为大部分人的目光像我一样短浅俗气,我们根本分辨不出贵贱。
我按部就班地活着,上班下班,见人打招呼,人家没看见我就算了。我像个万花筒,转一下别人看着会觉得很新鲜,其实那是因为你转得少,多转几下就能发现其实也就那几面,没什么太多花样,都是些碎玻璃烂纸片,重要的不是万花筒里的东西,是因为有阳光。
我喜欢阳光,就算大夏天它把我晒暴了皮我也喜欢,因为滚烫的暖意能让人萎靡的时候都觉得舒服。人们内心的阳光更可贵,我们需要彼此照耀,彼此温暖。
我上学的时候像模像样地搞过一个文学社,纠集了一大帮跟我一样的文学青年,我们写诗写散文写小说,我们自己出杂志,我们到处投稿,我们弄作品争鸣的笔会,我们激情澎湃。后来,更加汹涌而来的青春期把我们的文学梦给打破了,争先恐后地情窦初开之后,我们不由自主地开始讨论谁跟谁又好上了,毕业的时候《读你》出了十期,结束了它的文学使命。很多年之后,文笔最差劲的我居然阴错阳差地又回到革命道路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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