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乐,你打开喝吧!”张健的朋友说。
我打开冰箱,取出一罐可乐。“砰!”地一声打开,喝了一口。我坐在客厅沙发上舒展四肢,然后顺势躺在沙发上。此时我头脑异常清醒,虽然喝了不少啤酒,但我依然知道自己是来干什么。我故意使自己看起来异常疲倦,头脑不清,当张健的朋友推门进来的时候,我已呼呼大睡。
第二天早晨,我被人走路的声音吵醒,睁开眼睛一看,张健正揉着稀松的眼睛在房间里四处打量。我要起来,张健急忙把我按住,“你继续睡吧!没事。”他说。
我于是又躺下来,闭上眼睛。但我已没了睡意,我需要立刻把头脑活动起来,揣度当前的情况,看来第一步是成功的,是个好兆头。
睡到十一点钟,我起来了。张健指引我洗了脸,然后招呼我吃早餐。我感到很饿,于是没有丝毫客气。我看到房里只有我和张健两个人,于是问:“你朋友呢?”
“早上睡醒就走了。”
“噢!”我点点头。“你家里人呢?”
“这就我一个人住。”
“环境很不错嘛!”
“凑凑活活!”
我环顾四周,看到一张放得很大的照片挂在墙上。
“是你的照片?”
“对!那是我在一次晚会上演唱时拍的。”
“和你不太像。”
“是嘛?和我本人比是好是坏?”
“怎么说?各有特点。本人看起来豪爽,有男人味。照片似乎把你这种味道遮盖了,是个英俊小生。”
张健笑了起来,“这是第二次有人这样评价我和照片。”
“第二次!这么说我鹦鹉学舌了。第一次是谁?”
“我女朋友。”
“是嘛!”我笑了笑。
“张健,你下午有事吗?”我问。
“干什么?”
“我想请你和你女朋友吃饭。”
张健沉吟了一下,“刚认识就让你破费,这不好吧!”
“什么破费不破费!我这人喜欢交朋友,尤其和我谈得来的人我从不放过。”
张健被我的热情所感染,干脆利落地答应下来。
我十二点离开张健的家回到酒店。在房间里我洗了个澡,然后打开电视,躺在床上消磨时间。到下午四点钟,我从床上跳起,打开我的皮箱,从箱子里拿出一条牛仔裤换上,上身套上一件蓝色的羊毛衫。
我下楼到酒店内的理发厅剪短了头发,使自己看起来很随便的样子。之后我给张健打了传呼。过了一会,电话响起,我拿起听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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