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时候,也是如此。
因为这两种滋味,我都尝到了,而且,刻骨铭心。
好容易盼到开学,我和子默,又能见面了。
小别重逢,那种幸福喜悦,非言语可以形容。
我们就和所有的校园恋人一样,开始我们平常却异常纯真快乐的新学期。
只是很快,子默就要面临毕业了。
他曾经轻描淡写地告诉我,他在大三时就考过TOFEL和GRE,姨父母原本帮他联系好毕业之后出国深造,但是,现在,他想缓一缓。
我想,或许,我知道是为什么。
现在的子默,一直在备考,准备考律师,他一向成绩优异,而且,思维缜密,头脑灵活。夏言说得很对,他是一块做律师的好材料。
坐在他身边,我发现,他看书飞快,效率奇高。而且,还能忙里偷闲,一心二用地给我这个榆木脑瓜耐心讲解令我头痛不已的高阶函数。
我的身边,都是这种天才,衬得我黯然无光。
但是,我很快就发现,我对这个曾经的冰山男的了解,其实还远远远远不够。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人不可貌相。
对于这个曾经被我认为冷若冰霜,但绝对十项全能的秦子默而言,尤其如此。
因为,没过多久我就发现,这个秦子默,不仅是路痴,还几乎是个生活白痴。
真不知道这么多年,他是怎么安全活到现在的。
首先,他买东西从不讲价,怪不得校门口那些卖电话卡、卖小吃、卖碟片、卖书等等等等的小贩们看到他,都笑得那么欢快,敢情他就是一头呆头呆脑的待宰羔羊。
还有,他洗衣服的声势,绝对是空前绝后。有一次,我跑到他宿舍,刚到门口向凡神神秘秘地向我招手:“嘘,别出声,我带你去看子默怎么洗衣服。”我跑到水房前蹑手蹑脚地偷窥,就看到水房里一副空前热闹的样子,他站在那儿,手忙脚乱,旁边放着七大盆八大桶,然后,也不知道怎么放点洗衣粉,随便搅一搅,就飞快地把衣服拿出来。我掌不住大笑。他无措地站在那儿,一脸无辜。
并且,他从不知道要把浅色的衣服和深色的衣服分开洗。我有点知道了,为什么他姨父母给他买的衣服几乎都是深色的,显然是有绝对的先见之明。我笑,我叹气,但是,心里是暖暖的,带着一些酸楚。
以后,我一直帮他洗衣服,他帮不上什么忙,乖乖地,负责漂洗,负责晒。
他从不关心那些八卦新闻。我和沙沙一向是不八卦毋宁死,因此,我喜欢唧唧喳喳跟他讲各种花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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