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好奇心强或是有特殊癖好的男客,「她」还是会下海从事性交易。
现在,他白天在某家知名百货公司化妆品专柜担任柜檯小姐,晚上原本靠著演反串秀,并从事酒店「第三性公关」维生,但是因为经济不景气的影响,现在接不到秀约,生活无以为济,白天收入不丰。
在生活压力下,纔想要和朋友们一起出来援交,赚些不固定的外快,也想藉此变性,再去找「她」的初恋情人。
每次外出进行色情援交时,因担心客人识破身分后翻脸,开始前,「她」都会先告知客人自己的真实身分,如果客人愿意接受,口交一次代价二千元、全套五千元。
据「她」透露,「她」所接触到的客人,有一些为了换换口味寻求刺激,对「她」特殊身分还颇能接受,生意还不错之外,连专柜的朋友们也被拉来下海,不过这些女孩们都不晓得「她」的真实内在。
「她」又说自己曾经爱上了一个台北大学裡的男同学,两人以前时常见面或打球,可是对方不知道「她」的性向,从去年开始就没联络了。
「我很怕他知道我的想法,所以一直不敢打电话给他。」
「那你后来呢?」
「我也没办法啊!」林建明说著哭了起来:「他不会喜欢这样子的我……我想当女人……我真的认为自己是女人啊!」
年轻的警察同情地递了些面纸给「她」。
「我现在纔跟同居的客人分手,当初孤独使我们走到一块……他喜欢拥抱著我,可是我们并不相爱,我们毋须相爱地拥抱在一块。」
「为什麼你们会分手?」
「马丁.路德说:『伟大的教皇不在罗马,而在我们心中。』他是异性恋者,在他心裡,我只是一具兼有两性的玩物,既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所以他还是决定要离开我。」
「所以你只和这个客人交往过?」
「我陆续交了几位男朋友,还跟另一个男客人同居过。」
「后来呢?」
「他是一个自由作家,每次都说我是他的『繆思』。」林建民沉醉於回忆中,不觉笑了。
「那,为什麼你会和他分手?」
「因为写作遇到瓶颈,他每晚酗酒,白天睡觉,清醒时就骂我是『不男不女的贱货』。」
「他酗酒?」
「是啊!他还有一套自圆其说的醉酒理论,说『肉慾上的单纯发洩不是爱』,又告诉我『在文学裡寻求慰藉也不够』,只有『借助於酒神狄奥尼修士』,他纔会忘了我不是『女人』。」
这名员警书没有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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