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三名外劳一起,这的确是个「大家庭」。
她清楚得很,在台湾想养宠物,非得有钱、有闲又有地才行;尤其是养狗,更是缺一不可。
三点整,果真如此,就像报时一样准确,她看到了他牵着大大小小一队狗儿出门,狗儿们汪汪叫着,声势十分浩荡。
这个男人真有趣,每个礼拜六都带着这么一大群狗儿散步……她几乎笑出声。
恁谁也想不到,「艾尔萨」的CEO,竟然会一手拿着清理宠物粪便的塑料袋和小铲子,另一手则牵了一、二、三……五条狗!
突如其来地,他左手的某条链子松脱了,一只有着浅咖啡色的可爱小腊肠狗自顾自地脱了队,而且意外地──朝着她所隐身的电线杆这儿跑来了!
美伦注视着那条耳朵很长、体态圆滚滚,但四条腿却奇短的小家伙,觉得牠跑步的姿势可爱极了;她微笑地蹲下来,那个小家伙便摇摇尾巴,拖着颈圈上的长链子,直奔向她,并一下子就跳到她身上来了。
幸好她今天穿的是运动衫和牛仔裤,她在抱起小狗狗时想,但这个小东西身上很干净,毛色光亮,也没有一般小动物特有的骚味,显然是被照顾得很好。
牠好重,她估计,至少有十公斤。
很幸运地,方东旭跟着注意到了她,这是美伦觉得自己幸运的地方。
想想,如果这个奇迹只是单向,如果这个男人只是瞄她一眼,觉得她是一个普通的女孩,衣着平凡,过目即忘;假如同学会当时,他跟在卓于心身边,或者有别的女孩子引起他的注意力,又会是怎样的一番情景呢?
倘若同学会当晚,卓于心要是真带着这个男人一起出席,她不会想要高攀人家,也不会企图对付人家,以她当时和绍辉的关系,甚至有可能祝福这一双璧人;可是,现在说什么都太迟了,虽然她已经介入了别人的幸福,却仍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追逐他的意思,也不晓得这个男人愿不愿意再看她这样平庸的女孩子一眼。
但是一切都很顺利。
这天早上,满天神佛都帮着自己,美伦心中感谢地祷告着,以上的灾难都没有发生。
「对不起!」方东旭由对面急急跑过来,脸上是歉然的笑:「很抱歉,我没有把狗给拴好,所以──」
「你好,方老师,能碰到你还真巧。」美伦微笑道,事实是,她也没想到这只小狗也意外地帮了她个大忙。「这只小狗是你的吗?」她指指怀中不安分的小家伙。
「原来是你,真不好意思!」方东旭说:「这家伙最调皮了,天天都想往外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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