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的情人节。那天下班以后,我在街边的花店为自己买了一枝玫瑰。玫瑰花有个很特别的名字,叫做“蓝色妖姬”,和花店那个年轻的店主看我的目光一样奇怪。我笑着让他帮我把花包装一下,一个人拿着这枝比平时价格至少贵了三倍的玫瑰,穿行在人头攒动的热闹街道。身边那些成双成对俊男美女亲昵地依偎在一起接踵而过,我的心中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滋味,仿佛水中漂浮的树叶。
我还是按捺不住,掏出手机,给方方发了一个手机短信,告诉他我为自己买了一枝玫瑰。我猜想,此时此刻他一定是陪伴在妻子身边,努力扮演一个温柔体贴的好丈夫的形象。可是我还是把短信发给了他。大概过了十分钟的样子,方方给我回了一条短信,一个笑脸背后还有一个应该算是亲昵的称呼:自恋狂。我想像不出方方找了一个什么借口,才从妻子身边离开给我回的短信,看到他发给我的短信,我多少有些满足,望了望华灯初上的天色,转身朝家的方向走去。
不用想,李民,我的丈夫,一定已经同往日一样,早早地做好了饭菜在灯下等我,他不会不知道今天是情人节,一个属于天底下所有有情男女的节日。可是在他看来,情人节和一年中的其他日子没有什么区别,所以我知道自己收不到玫瑰,无论从名正言顺的丈夫那里,还是从关系暧昧的情人那里。我突然有些后悔,其实我更应该买一枝盛开的娇艳无比的白玫瑰送给我自己。
丈夫是杯温水,人不冷不热的,就像我们的感情。认识十年了,从他那里收到过的一两次惊喜简直就像哈雷彗星一样罕见。刚结婚的时候,我还不时地拿些诸如“老婆的生日是几号”“结婚纪念日是哪天”之类女人视为刻骨铭心的问题提问他,他千载难逢地回答对一次,都能让我高兴上好几天,可是这样的时候实在太少。毕业于北京某著名高校计算机系的他能够记住一长串一长串毫无规律可循的数字,并能信口背出圆周率小数点后面的一百位数字,可是他永远也不想记住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那些纪念日的时间。我知道,他是故意不愿意记,或者说故意不回答正确,传统观念极强的他奉行的政策是“平平淡淡真生活”,并且希望通过这样的方法,把我也塑造成一个他心目中的好女人,像他妈妈那样。
经过了多少年的培养和锻炼之后,我的智商在多少次的失望和愤怒之后得到了迅速的提高,所以,在2月14号这一天我知道自己得不到那支属于我的红玫瑰。
情人这个概念,我一直解释为:通过两性吸引,揉进了或多或少的情感慰籍,保持相对固定的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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