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是绝不能随便失身的,除了自己的丈夫,除非那个人真心爱你,对你永不言弃,否则,那份心灵的创伤一生也难以愈合。事情的后遗症实在太严重了。
灰暗的前方出现了一道亮光(1)
怎么给自己闯出一条路来呢?属于我的路又在哪里呢?这一辈子该怎么过?我必须凭空给自己踩出一条路来。
对于女人来说,就真的只有傍男人这条路可走吗?我就不信这个邪。在各行各业里,有那么多功成名就的男人,他们是怎么成功的?他们除了靠硬本事,又靠什么?
这天,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是一个书商的,让我写一部自传体的小说,尤其是关于和唐蜘蛛的这桩绯闻的细节的,说肯定是个卖点。
放下电话,我的心情并不好。这段不堪的经历,如果能从我的生命里裁下去该多好啊,像一个烂梨一样扔进深深的山谷里去,我遗忘还来不及,实在不愿再去磕碰。这几年,时兴起一阵隐私文学,试想,走在大街上,路边上站满了掀开衣服给人看的人,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况且,关于这件事,已经沸沸扬扬了太久,该让自己和人们消停一下了。可转念一想,这何尝不是一条路呢?写书不也同样能出名和挣钱吗?人品如唐蜘蛛那样的不也曾出过书吗?虽然文字很差,但听说曾销得不错。
再说,再没有人来找我拍戏了,在演员这一行了,无言地隐退是最好的方式,我实在是没有路走了,以后的日子,靠什么生活呢,坐吃山空总不是办法,只有闯陌生的领域。去到写字楼里当一名普通的白领?那是不可能的,一个在娱乐圈里跌打滚爬了四、五年的人,有些事情再也走不回去了。我有一种直觉,我这一生,不会是一个平庸的人,我也绝不甘去做那些平庸的事。
为了这不平庸,我已荒不择路,哪怕是出卖隐私。我必须给自己杀出一条血路来。我的心理承受能力已经练就了。在走进他的房间之前,我是觉得这份情感充满了美感的,至于我的遇人不淑,那是运气的事。世事的缝隙里原本存活着多少不能见人的东西啊,既然存在过,又有什么不能正视的呢?
何况,这虽然是我生命里最恶心的记忆,但也是最刻骨铭心的部分,我应该能写得出东西来。我要让这个跳梁小丑用自己的一言一行给我添砖拌料,砌成一栋建筑,拿来出卖。也算是对他的再利用,既然他,耍无赖。
还有,因为这件事,很多污言秽语向我泼来,我要把自己的心掰开,对着一片空茫诉说。
女人啊,摸着你们的心口,谁能说你比我更高尚,更坚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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