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又在熊家嘴的街上溜达,发现这熊家嘴不光是发廊多,而且卖成人保健用品的店铺也多,我就想:这里怎么生意也发生连锁效应呢?发廊多,成人保健用品就多了!只是心里纳闷:这些成人保健用品到底是卖给小姐的还是卖给嫖客的呢?但又转念一想,可能都需要吧,尤其是那些同居的学生们!
虽然我的心里现在不再那么排斥熊家嘴这个地方了,但是我还是感觉住在这里不爽,总感觉灰尘太大,马路太拥挤,乌七八糟的人太多。
没想到熊家嘴还真的出事了,一个对学生情侣原本谈恋爱同居好好的,可是因为那个女孩子跟她男朋友的朋友搞一夜情被男友捉奸在床,那个搞一夜情的男孩子赤身裸体地躲在卫生间不出来,而她的男友便非要他出来把事情说清楚,在僵持中,那个男孩子就从卫生间的窗户上跳下去,虽然楼层不高,可没想到从四楼跳下去,是头先着地,所以还是摔死了。中国自古就有这样的古训:朋友妻,不可欺。可是怎么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搞这些三角恋爱关系呢?况且那位偷情的仁兄既然有胆量偷自己朋友的女朋友,那就应该有勇气跟他讲清楚啊,怎么居然跳楼呢?这跳楼得多大的勇气啊?有的时候想想啊,觉得这人太勇敢了,也未必是好事!
这些日子熊家嘴简直被这件事情搞得人声鼎沸,沸沸腾腾,大家都在议论这件事情!公安局的也来调查了,结论是:那个偷情的男生是自己跳楼的,并没有受到他朋友的威胁,只不过是他朋友带了一大帮相互都认识的人在那里围观,原本只是想出出他的洋相,看看他赤身裸体的样子也就算了,可没想到他自己用跳楼的方式来彻底了结了这件事情!那自然也怪不得别人了!
不过,熊家嘴街上的有些人说:那个跳楼的人家里应该去控告那个捉奸的人,我心里就想:明明是他去破坏别人的爱情,又是自己跳楼的,又没人威胁他,怎么怪得了人家呢?除非你当初不去跟他的女朋友上床,别人也就不会捉奸,你也就用不着跳楼了!
现在是法制社会,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偷情自然就要为偷情付出代价,比如说一个男人去嫖娼染上了脏病,你总不能全怪那些小姐吧。如果你当初不去嫖娼,难道会染上那些脏病吗?
这是熊家嘴继学生情侣在炮楼洗鸳鸯浴不幸煤气中毒事件之后的另外一起命案,不过这事儿也就热闹了几天就平静了,熊家嘴这地方,是个极乐世界,谁会天天去谈论这些无聊的事情呢?有时间不如多去寻欢作乐。
不过,像偷情这样的一些事情,像为了男人或者女人争风吃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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