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史》、《金史》、《元史》读过三遍,“其馀都只两遍而已”(《自述学习历史之经过》)。旧时学者通读过二十四史的,绝不仅见,以此赞扬吕思勉的学问,似不足重。但是,我们先看一段当时“在史学上称王”(傅斯年语)的顾颉刚对通史撰著的评论,再看看吕思勉治史的次序,最後回过头来对他通读二十四史的事迹进行“解读”,兴许能别有解会。
顾颉刚说:“通史的写作,非一个人的精力所能胜任,而中国历史上需待考证的问题又太多,因此最好的办法,是分工合作,先作断代的研究,使其精力集中于某一个时代,作专门而精湛的考证论文,如是方可以产生一部完美的断代史,也更可以产生一部完美的通史”(《当代中国史学》);顾氏此语,很像一种常用的教训:先学走,後学跑。用今日的话说,叫作尊重常识。但是,常识不常,又是一种常识。即以小儿学走为譬;不难发见,小儿之蹒跚,其实是走跑兼具,孰为走,孰为跑,并不能截然划分。何况小儿并不具有清晰分辨走与跑的能力,他的走,他的跑,全凭长者定义。更何况,快走,是走还是跑?慢跑,是跑还是走?即便长者也无法一一指认。小儿成人,回首往迹,到底是先学会走後学会跑,还是会跑以後才能走得更好,一旦较真,恐怕也是扑朔迷离,难求的解。只是因着心底自以为是的仁爱与逻辑(不妨称为惰性),一代代人才会安于先走後跑的常识,居之不疑。顾氏提倡先作好“完美的断代史”,才能作出“完美的通史”,即是自上世纪初“史学革命”以至今日的常识,作者读者安于故步,居之不疑。然如前论,常识不常,不疑处乃有疑焉。
若依“常识”,则吕思勉撰著通史,应当在先秦、秦汉、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诸种断代史的研究完成後,方能开展。但是,我们看他的著作系年(以出版年代为断),情形却悖于“常识”:《白话本国史》,1923年;《先秦史》,1941年;《秦汉史》,1947年;《两晋南北朝史》,1948年;《隋唐五代史》,1959年。断代史没作出来,却先写出通史,且提早十幾年写出。那么,以“常识”判断,他的通史是否跟“完美”不沾边?是又不然。顾颉刚对民国年间的通史著作多不许可,谓“所有的通史,多属千篇一律,彼此抄袭”,对吕撰通史却青眼有加,赞曰:“以丰富的史识与流畅的笔调来写通史,方为通史写作开了一个新的纪元”。前後矛盾如此。然则,到底是顾氏的“常识”毫不可据,还是吕氏天资特出,不必遵循“常识”?这个是非,不可遽定,勉强要找个说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