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那些人带她去城里所有好玩的地方,吃最好的东西。春妮一天到晚吆三喝六,乐不思蜀。在她的脑子了可能忘了杨事明,又或者,何必死缠着一个不放,自己当时还要求结婚,真傻到冒烟了。现在城里都不流行结婚了,那多累呀,还不自由。现在我想干吗就干吗,就是神仙也要羡慕我呢。渐渐地,春妮迷恋上了城市五光十色的生活,近乎邪性地贪恋都市的浮华,她认为这样的生活与心中的理想模式很接近。
在那些浪崽辣妹的怂恿下,春妮花了几千元买了个手机,方便互相联络。大家联络以后,最终目标就是奔那些豪华的够档次的歌舞厅,蹦迪厅而去。在那些豪华场所,春妮与那些欢场朋友疯狂地吃喝玩乐。玩的花样是层出不穷。为了寻求更大的刺激,春妮竟学会了抽烟喝酒,这还不够,后来又吃起了摇头丸!春妮在城里才呆了四个星期,就已完全彻底地陷进了城市所设的一个个温柔陷阱里,无任何抵御能力。而且春妮也被那些朋友宠坏了,她骄傲地认为自己就是这个世界的中心,人人都应该围着自己转,自己可以随心所欲地指派这些人。就因为自己手上有钱,她可以叫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为她脱鞋,给她点烟,喂她吃八宝粥等等。春妮心中的那种支配人的欲望和征服世界的野心在迅速地膨胀着。
慢慢地,春妮对这种生活生出了几分的厌恶,她的那些所谓的朋友连名字都不记不住。她了解到自己心中渴望的是有个知心知意的人在自己的身边。也是老天如她所愿。有一次,她与几个玩伴到一家滑冰城里玩,和一个自己年龄差不多的男孩子邂逅。当时,滑艺不精的春妮被人撞倒在地,这个叫余峰的身体结实的男孩子正好在她的身边,他很友好地扶起春妮。春妮被他扶起后,就触到他眼底的一丝真诚的温柔,心中有个什么东西动了一下。这种感觉自杨事明后很久都没有感受过了。这不禁让春妮在被他扶起后,脸上浮现出几许未曾泯灭的少女的羞涩,整个内心开始为他而荡漾。几句话下来,觉得这个男孩子幽默风趣,于是,他们很自然地手牵手在一起滑了两个小时。这其间,两人谈得不亦乐乎。春妮打心眼里有些喜欢这个男孩子了。随后互通了姓名,又约好下次再来这玩。当下次两人又手拉手溜冰时,春妮是很自信也很坦率的表示出对余峰的好感,处处对他显得温情又多情,还以为对方一定会象她的那些朋友们那样受宠若惊,然后热情回报。再说了有几个男孩子能抵挡春妮这样一个漂亮可人软语昵哝的娇美人,还不都黏着自己,说些醉女孩心的情话。春妮的性子是,要麽不要,要吗只要自己喜欢的物与人,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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