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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球,会跳霹雳舞,被许多姑娘暗恋;小亮在我们下地偷东西的时候担任把风的角色,被农民发现的时候,他跑得最快,被老师逼供他第一个招,他到处狐假虎威招惹是非,他好色轻友,经常为了姑娘耽误事儿;小红是我的红颜知己,她欣赏我的一切,我们经常换书看,在书页里会发现一些奇怪的纸条,写着莫名其妙的诗,我给她弹吉他唱歌,生生把她唱哭了,有那么一阵儿,我们差点搞上对象。
上大学以后,我成长为一个文艺青年,在学校里叱咤风云,搞文学、唱合唱、组乐队、演话剧,参加了好几个社团组织,成绩最好的是在《北洋人报》社,官至执行主编,而且影响到了后来好几届的文青,毕业多年后,我回学校参加同学的婚礼,居然被几个后辈识破身份,好有成就感啊。
在我看来,以前的朋友更多的像玩伴,而从大学开始的朋友才上升到精神的层面,他们对我的人生观、价值观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小明曾经因为看到我的文章,万分激动,大半夜跑到宿舍来找我,只为认识我。我们每个礼拜有两天在报社的小屋里彻夜长聊,半箱啤酒、一包恒大,话题是关于文学、音乐和爱情。我们的最爱是米兰昆德拉、王朔、罗大佑、达明一派。小明和隔壁系的系花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我曾经撮合过他们,在毕业之前他们劳燕分飞,令人扼腕。刚毕业的时候,我们合住在教师宿舍,两个人的一个月生活费加一起只有300元,天天用电炉子白水煮面吃,地道的阳春白雪面。
小亮是那个不学无术的学生会领导,他总是和报社的人过不去,想方设法给我们小鞋穿,在公开场合道貌岸然、满嘴官腔,根本就是一个官僚,他有一个外号叫“傻比”。小亮还是那个油头粉面到处骗姑娘的混子,他始终乱弃,伤害了我的心目中的女神,为此我找碴和他干过架。小亮还是那个倒霉蛋,因为卷入当年最大的
英语四级作弊案而没有拿到毕业证,费尽心力帮助女朋友出了国,两个月后被女友一脚踹了,从一年级开始他就准备考托出国,结果,一考就是十年,每次大家看见他都很惊讶:哟,又回国探亲了。
小红是我的老乡,在刚刚离家的日子,我们把对方当着心灵的依靠,她帮我介绍过对象,我传授过她恋爱技巧,在她失恋的时候,我们在湖边长谈了一夜,我的脚被严重冻伤。小红还是万众仰慕的才女,她才华横溢,文风宛若张爱玲,精明干练,总能给我们的文学事业拉到企业赞助。小红还是那个善解人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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