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搞摇滚一样。
他们碰到我是幸运的,因为我有一颗善良的心,把工作当成是积德行善的修行,每当碰见那些不可救药的艺术青年,我都耐心地给他们做思想工作:“唱片业很萧条,不是一个有前途的职业,业内环境不好,有无数黑暗的内幕,做艺人很艰难,卖艺卖身倾家荡产的例子无数。所以我劝你找一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好好孝敬父母,不要把音乐当作你的事业,而是爱好。我准备过完年就辞职,你有什么好工作一定给我留意一下……”
我不是开玩笑,当时好几家网络公司邀请我去工作,我也动摇了好几次,等我几乎下定决心的时候,IT业的泡沫破灭了。后来,很多朋友都问我:为什么这么有前瞻性,承受住了IT业的诱惑。我腆着脸说:搞理想嘛。其实我猜大概是好人有好报吧。
七零一代的鸡零狗碎 PART3
疯情万种的岁月
如果年轻5岁,我可能是那个长发披肩、穿一身黑色皮衣的重金属;如果年轻10岁,我可能是那个顶着彩色鸡冠头,舌头上钉钉的朋克。而现在我什么都不是,我坐办公室,玩着睿智性感的低调电子音乐,甚至我不去看摇滚音乐会,也不去迪厅,因为那些鬼地方烟熏火燎,对我的肺不好。歌中唱道:我能想到最疯狂的事,就是和摇滚一起慢慢变老。因为摇滚只属于那些。
据说人的一生只有几个机会改变命运,而一旦错过,则缪之千里。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还在南方的一个小镇子,经常有一些奇怪的歌舞团来走穴,海报上写着:南国疯狂摇滚歌手。我第一次听见的摇滚歌曲大约是《站台》,有一个半长头发的男人没道理地声嘶力竭,在台上撒泼打滚。滚得越凶,观众鼓掌声就越猛。
我初一就有一把吉他,会第一把位三个和弦的弹唱,在学校属于二线偏一线的歌手,每次开联欢会我都会去唱歌,大家都说我的范儿很正,会甩头、和观众交流、摆pose、在台上溜达来溜达去,后来我决定以摇滚歌手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在一次联欢会前,我特意为自己设计了几个高难度标志动作,比如劈叉、下跪等。在开场的时候我背对观众坐在台阶上,灯光照出我的一个剪影,特抒情的那种,前奏完毕我一起身,正要唱歌,台下一片哄堂大笑,原来舞台不干净,我坐了一屁股白,这残酷的笑声彻底摧毁了一个摇滚歌手的梦想,至今我都这么认为,卫生条件对一个摇滚歌手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
我正儿八经听摇滚乐是在大学里,那时候我们都是一水儿的重金属,国内的是崔健、唐朝、黑豹,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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