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不是跨一百年这样的世纪,而是一下子跨了一千年。
在这期间,有好多次,我试图把这些案例写成一篇又一篇“普法”文章投寄给报刊社,从大道理上来讲,通过这些案例可以警醒世人,从个人私利来讲,这样的“普法”文章便于发表。可是,同样有好多次,我放弃了。放弃的原因很简单:这样的“普法”文章虽不说浩如烟海,但也多如牛毛。至于这种千篇一律的案例文章是否真的达到了“普法”的教化作用?我心中打着深深的问号。在苦苦的思索中,某天晚上,灵感一闪,我忽然间寻到了一条与传统案例完全不同的写作方法,那就是“敬畏”。
——不是敬畏那些已经化成朽骨的死囚,而是对生命的敬畏,也就是说,活着,让生命鲜活地存在下来,这是世界上最有尊严、最幸福无比的事情。
我坚信,从新闻效应的角度讲,任何案例都会失效,然而,从生命角度讲,世上从来就没有过时的人性,否则,爱情与死亡就不会被人们称为文学创作的两大永恒主题。
我还在写作本书的过程中,《西藏青年报》在成都办的子刊《男报周刊》的主编无意中得知这一信息,几乎一天一个电话催稿,《我为死囚写遗书》写到三分之一时,编辑们已经忍耐不住了,他们率先在《男报周刊》开设专栏连载。由于《我为死囚写遗书》角度新颖、独特,引起良好的社会反响。紧跟着,应广大成都市民的要求,同处成都的《天府早报》征得作者同意后,全文转载《我为死囚写遗书》。从此,我与千里之外的《天府早报》结下不解之缘,我后来陆续创作的多部长篇小说全部在《天府早报》连载。一段时期内,我的作品成为《天府早报》的品牌栏目,《天府早报》还破天荒为我的作品连续三天打出高十厘米的彩色通栏广告。作品连载到高峰期时,报纸每天辟出半个版面,以四至五千字的篇幅发表,有些广告商明确要求将广告位与我的连载专栏排列在一起。北京电影制片厂的导演钮立三先生出差成都,看了几期《天府早报》上连载的《我为死囚写遗书》后,亲赴重庆江津,与作者商谈影视剧改编。更为有趣的是,一位往日十分荣光的大富翁白普(化名),在生意场上被一个披着红色外衣的“官匪”将他所有的财产洗白后,他谋划了一个与“官匪”同归于尽的计划,就在计划实施前一天,他偶然读到《天府早报》上连载的《我为死囚写遗书》,于是,他通过《天府早报》与作者取得联系,又将作者请到成都……后来,我将这个故事写成了长篇纪实小说《官匪县太爷》。该作率先在《天府早报》连载,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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