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何况木中这样一位处于高度兴奋中的、浑身积蓄着某种焦灼力量的牢头呢?
1996年7月9日下午,木中所在的监舍关进一名人犯(注:未经法院定罪前,称人犯;定罪后,称犯人)张某。张某不懂监牢里的规矩,进大门时没有喊“报告”。
木中立刻瞪大了双眼,以他牢头的身份开始发威了:“他妈的,你龟儿子敢目中无人。”
于是,雨点般的拳头落到了张某的身上。最后,经法医鉴定:张某全身广泛性软组织损伤致急性失血休克死亡。
1996年12月10日,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重刑初字(1996)第626号刑事判决,认定木中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
1997年8月1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川法刑一终字(1997)第634号刑事裁定书,决定对木中执行死刑。
1997年8月下旬的某天夜里,我见到了木中。
请原谅我省略了我与木中是如何找到交流切入口的过程。在后来的谈话中,我提到了我爱好写作。
死囚木中的两眼立刻闪闪发亮,“写作?是不是写书来卖钱?”
我略略犹豫了一下,最后点点头。
木中满脸兴奋起来,问道:“你既然爱好写作,那你知不知道英国有一个人叫笛福?”
我答复他:我不仅知道笛福是英国人,我还知道他在《鲁滨逊漂流记》里写了一个虽然不是主人公、但是形象非常鲜活的人物,叫作星期五。
“我不是问你这个。”木中摇摇头,“我问你:笛福到底是做什么的?他的功劳在哪里?”
我惊讶地望着他:笛福不是作家吗?《鲁滨逊漂流记》为英国文学增光添彩,这就是他大大的功劳啊!
望着我一脸“无知”的样子,死囚木中得意洋洋地告诉我:“笛福是间谍。”他竖起一根大拇指,“一个大大的谍报大王。”
我无法想象我当时的震惊程度。震惊中,我脱口说道:“你胡说八道。”
“我骗你是龟儿子。”木中立刻认真起来,脸上严肃的表情使你无法不相信他说的话。过了一会儿,见我依旧是一副不敢相信的表情,他才下了最后的决心,说道:“既然你是写书卖钱的,我呢,明天就要上路了,为了报答你给我高档香烟吃,我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我的秘密全部告诉你,等你将来写书去卖钱。本来,我是打算将这个秘密带到地狱去的。”
于是,我无比震惊地听到了死囚木中的秘密:他设计的贩毒通道。
最后,木中非常遗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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