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1 野山坡上的早恋:第一次含苞“欲”放
没有一个人生下来就是带着原罪的,即使这个人后来成为罪不可恕的死刑犯。
1974年4月11日,出生在重庆市巴南区的勇才,在一个叫小江村的山清水秀的地方无忧无虑地生活。这段开心的生活到他十七岁那年,因一位书包妹的出现戛然而止。书包妹是一个很广义的称呼,泛指从小学到大学的女学生。但在勇才的习惯用语里,书包妹则专指女中学生。
那是1991年春天,风和日丽,草长莺飞。十七岁的勇才与几位兄弟伙相约到小镇上去玩。在离小镇不远的一面平缓的野山坡上,一阵悦耳的笑声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举目望去,一群少男少女正在野山坡上放风筝。在美丽的春天里,这也许是人们最开心的时候。最先,牵引着勇才他们目光的是天上飞翔着的风筝。在那些五颜六色、大小不同、形状各异的风筝里,有一只做成凤凰形状的风筝特别耀眼,耀眼的不仅是风筝的形状,主要是那一身金光灿然的装饰。
就在那只“凤凰”在半空中兴高采烈时,一位兄弟提议:“走,我们跟他们一块玩。”
应该说,他们的初衷也就仅仅是“一块玩”而已,如同我们在旅途中偶然碰到的旅伴可以畅所欲言一样。于是,在1991年的一个春天的下午,勇才与几位兄弟伙几乎没玩什么成年人世故的交际技巧,便很快地与那群少男少女们热烈地交往起来。直到这时,勇才才知道他们是重庆某中学的学生。在这群青春亮丽的少男少女中,勇才发现其中一位女孩子显得特别成熟。他所说的成熟是指对方的身体,也就是说,那位女孩已经发育成了成熟女人的身体了。
“一群人中,就数她最浪漫。”在狱中,勇才对我说,“说起话来上不沾天下不沾地的。”
我明白勇才话中的意思:那位女孩子虽然发育成了成熟女人的身体,但是她的情感和心智依旧停留在早春二月的阶段。
为了后文叙述的方便,我给她取个化名:莉莉。
当年的莉莉不到十五岁,在巴南区的一所中学读书。说实话,在现代社会中,在我们目前的生活环境里,像莉莉这样天真的年龄就成熟到了成年人的身体的女孩子并不鲜见。伴随着青春期的提早到来,许多原本属于火红的青春思考的东西,宛如空气一样地进入她的情感里。问题是,在莉莉的床铺足以承受她日益丰满的身体时,却没有谁教给她分解内心情感重负的正确方法。现在,分解她情感重压的男孩居然在这个春天的下午不期然而然地出现了。莉莉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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