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25岁……
请允许我比较详细地叙述那个天籁之夜,在那个柔美的姑娘面前的盗窃犯杜木。 一则是他的生命仅剩十多个小时时,自始至终,他谈的都是那位姑娘;二则他的第一次“诉”讼,与那位柔美的姑娘毫无关系。
那位柔美的姑娘叫作晓月。
晓月那年二十一岁,在重庆的一所大学念书。平时,她是住校的。杜木踩“点”的那几天,刚好她父母外出。在杜木偷进屋子前的一个多小时,晓月才回到家,因为太疲倦,她洗完澡,便只穿着短裤、戴着胸罩躺到床上,在恬静的月华中,她很快地进入了梦乡。也许女性与生俱来的天然警觉,在甜美的梦境里,她感觉有一束细小而灼热的光亮先从她的脚底移到她的头顶,然后又从她的头顶移到她胸前的某个敏感部位。她一下子警醒过来,还没等她惊恐地叫出声,一只手飞快地捂住她的嘴,一束刺眼的电筒光直直地射着她的眼睛。
她听到一个年轻男人低沉而凶恶地说道:“不许喊。你一喊我就杀死你。”
她吓得浑身发抖,电筒光照花了她的眼睛,她什么也看不见。她不知道对方手里到底有没有凶器,她只得颤颤抖抖地点点头。
“只要你答应我,”对方说,“我就不杀你。”
事后晓月才回忆起来,对方在问她的话时,声音也是颤抖的,也就是说,这时候对方如她一样,都处于心跳如野马狂奔的阶段。不过她当时太紧张、太惊吓,没注意到罢了。
一路“诉”讼(3)
她又一次颤颤抖抖地点点头。
事实上,在杜木那奇怪而大胆的想法里,他在另一间屋只偷到十多元钱,现在屋子里既然有了人,有人就有钱。他只想偷钱。他没想到晓月回家后,立刻到卫生间洗澡,衣服就放在卫生间里。因此,他先是用手电在床四周扫来扫去,没有发现装钱的衣服;后来,手电光扫到晓月白皙的肌肤上。
晓月比他大四岁,正是枫叶红似火的成熟季节。在这个充满天籁之声的月夜里,在这个花季少女面前,杜木违背了他们这一行“人进我出,人出我进”的宵小规则,他要仔细地看看这位漂亮的姑娘。
得到晓月明确的答复后,杜木松开了手,关了手电。如水的月华拥进窗口,不仅照着躺在床上的晓月,也照着杜木半个身子,在月光照不到的上半身,杜木的额上挂满了冷汗。
“你不要害怕,”杜木说,“我只想偷点钱,我以为屋子里没有人。”
这时候的晓月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但她还是害怕着。毕竟,站在床前的这个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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