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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叙述这个故事以前,我先要提到一种人:形象代表。顾名思义,形象代表一般是指那些社会名流或俊男靓女们代表某一类组织光芒四射地出现在各类媒体上的形象。
形象代表的最终目的是创收。
1 初恋时代的“匪”气
这个光芒四射的故事虽然发生在深圳,但是,这个幸福而哀伤的故事源头却要从1973年说起。
1973年2月11日,刘原出生在四川省璧山县(现重庆市璧山县)一个叫云周的小村庄。就在这天,离云周村不远的另一户农家院坝上,几株蜡梅绽开了花蕾,在如丝如缕的花香中,农舍里响起一位女婴的啼哭……没有多少文化的父母在蜡梅花香的启发下,居然给女儿取了一个如诗如歌的名字:香梅。
这是平淡而又平静的1973年的冬天,一男一女原本互不关联的两个新生命呱呱坠地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俩的命运会在将来非凡地光芒四射起来。
日子就像那几株蜡梅树一样花开花落,到1986年的冬天,已经十三岁的香梅虽然两只手掌因做农活而磨出了趼子,然而青春的花季一如蜡梅花一样散发出隐约的幽香。在这个冬天的璧山县城,在节假日里,香梅成了一位卖花姑娘——她将院坝里的蜡梅花枝剪下来,卖给城里爱花的人。问题是,买蜡梅花的多是女人,“赏”她这朵“花”的却是县城里的几位二流子。就在香梅惊恐莫名时,一位年少男孩奋不顾身地冲上前,两只小手握住一根木棒,拼命地将香梅护出了璧山县城。年少男孩的脸上,留下了几丝器械打击的伤痕。
那位年少男孩就是刘原。
刘原保护她的理由很简单:“我认识你。”
没有任何理由去怀疑一位乡间十三岁小男孩英雄救美的单纯动机,但他疯狂般的勇敢举动却从此感动着一位十三岁少女的心房。
就在这年初夏,十三岁的刘原因犯盗窃罪被“少管”两年。等他“少管”结束回到乡间时,童年时的伙伴对他退避三舍,就连成年人也用怪怪的眼神警惕着他。
可是,在乡间那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旁,身背猪草背篼的香梅将双脚浸到溪水里,砰砰地溅着水花,热情地招呼着他:“刘哥,你不要再偷东西了吧。”
很遗憾,1990年,年仅十七岁的刘原第二次因犯盗窃罪被“劳教”两年。等他出来时,乡间早已盛传他的恶名了。每当他从一户农舍边走过,屋子里很快就会跑出人,无比警惕地盯住他,或黄或白的家犬则读懂主人的眼神,恶狠狠地朝他狂吠。不经意间,他闻到了幽幽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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