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吓了一跳。以前有人说过我像风二娘、努尔哈赤他妈,但那些都是很生猛的人,被说成文秀的林徽因还是头一次。
不管怎样,他是我接触到的第一个“作家”。这个作家能写宗教式的东西,声音好听,见不到我就说很想我,并且热烈赞美我,最难能可贵的是还有一条善战的“大枪”。
虽然人在昆明鞭长莫及,电话里听听声音也是不错的。他的电话一来,我就跑出去接,理由是小灵通信号不好,其实是不想让定定听见。我只要往外一跑,定定就头都不抬地说:“又是纳兰孑孓那个老骚货?”
在某种时刻,我承认自己非常喜欢这个老骚货,因为这是人类所有美好情愫中的一种。
一头大妞在北京71
同时,我通过在网上写帖子找了一份工作。有一个图书公司的人在网上看了我的文章,问我想不想出书。我当时听了,心都颤了,乐得屁颠屁颠地就去跟人见面了。到图书公司门口,四季青桥紫色春花开得正艳。顺手摘下花一朵,唱着小曲,晃了进去。
楼里已有一个大脑袋长得像宋江的人在窗户后面窥视着我。此人当时就断定来者一定是大妞。结果,书的事没有谈,因为他们公司搞的都是礼品书,就是那种装帧精美、利润丰厚、正常人不会买的那种书。倒是听说我无业,让我去那儿做个企业策划。我觉得这份工作倒是很新鲜,用我一个编辑朋友的话说,也算进入京城文化圈了。
有件事,大约这是近期最让我后悔的事了。那天,同“宋江”老总谈话的时候我表现得特卖弄,基本上就是卖弄风趣,顺便又卖弄了十秒钟的风骚。我要是知道以后要到这来打工,我断断不会说那些风月的事让自己都觉得自己低贱。
一头大妞在北京72
就这样去上班了,那个地方离家很远,每天上班的过程是这样的:先坐上蹦蹦车,三块钱蹦到轻轨站,再花三块钱坐上轻轨在大钟寺下车,然后花一块钱倒一趟公交车。历时一个半小时,共计七块钱。这在北京算不上什么事,大部分北京人都把精力浪费在上下班的拥挤与折腾上了。加上在公司的九个半小时,也就是我每天要在这份工作上花上将近十三个小时,每天下班,回到家累得像一块扁平的东西。
到了这个公司其实是闲呆着,公司企划部的人很多,又没有什么项目可干,大家都窝在办公室里。一大堆人挨挨挤挤,有的人连台电脑都没有。我觉得真好笑,花了三个多小时的路程,就是去傻坐,不是我出了毛病就是这个公司出了毛病。
“宋江”那家伙异常可恶,用尽方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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