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不应该是我,我的公主起码应该是个女的。不过初中毕业已经九年,她如果是从初中毕业之后来找我,九年倒是真的。不过我的话已经说了,她为什么还不走?
我想到了答案:“那个到底要多少钱?你快说了吧,不要这么拐弯抹角麻烦了。”
这回她很受伤,表面上如此。
“我不要钱,我只想给你给你收拾一下房间再走,行吗?”
“不用了,我的房间很好,我自己会的。你不要钱无所谓吗?出台的钱还是要给的吧?”
她终于走了,离走说了一句废话:
“我不做出台的生意,我从来没有和男人做过那种事情。”这种解释我是不需要的。
“噢,那么是和女人做吗?还好,不知道你的能力怎么样?据说人妖的那个地方很小的,你能满足吗?”我说得很刻薄,索性一举将她自尊什么的打碎,省得以后麻烦了。
她恨恨地看了我一眼,仿佛要记住我这个流氓的样子。随她去了,眼光又不能杀人。
“方觉晓!我不做那种事,你不要再说了。我走!我走还不行吗!”
哭了,或许是。音调很尖,说话有点哽咽了。
目的已经达到,她说走就行了。我也不会再说其他的话让她伤心,不过我真地想说。
她脱下围裙,露出了蓝色的吊带衫和灰白的牛仔裙,衣着还可以,不谈质地的话。慢慢将围裙放到沙发上,缓缓转身,打开我家的防盗门。
就在灾难即将过去的时候,梁雨丰转过头,轻轻说道:“我走了啊。”
“不送,有空常来坐坐。生意不好我会帮你拉客。”
我想世上没有人能接受这句话,我客串一下托儿也可以。不过我错了。
“你还是那么目中无人,那么骄傲,真好……”说过这句话,她走了,好像有点高兴。
她怎么不说我还是那么尖酸刻薄?我一向如此,所以从小到大朋友不多。一般状况下也没有女孩子愿意和我谈恋爱。我没什么特长,没什么家世,当然是没有女朋友的原因,可是如果不是因为说话太刻薄,导致几个女孩子很伤心,恐怕也能找一个。虽然公事上没什么纰漏,可是领导也不愿意提拔我这样的人,可能怕我给他惹祸。我的能力还算有一点,就是这样,才能在这个不大不小的公司厮混生活。
她的那句“真好”让我受宠若惊,莫非不能勾引女人,反而让男人有意思。如果那样,我到宁肯是她,总而言之样子还能骗人,不然怎么在酒吧工作?但是那句话讽刺的意味可能更大:“目中无人”就是瞧不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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