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一样,看着刘浩,还可爱的用手揪了一下刘浩的头发,纳闷的说:“哥哥,你这脑袋也没什么特别的呀,你难道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刘浩开玩笑的说:“千万别告诉别人,我还指着这门手艺吃饭呢,这叫特异功能。”
馨儿笑着说:“明明是记忆力好嘛,非得说是特异功能,爱学习是个好事,看你天天无聊的呆在这里,也不敢跟司马姐姐联系,只有我一个朋友,我也很难受,那从明天开始,我就天天给你带书吧。”
第三十四章应为不是愿为
人和某件东西相处久了,会对这件东西产生感情,人长时间做某件事,也会养成习惯,比如常年锻炼的人,要是一天不练就觉得少了点什么,何况人和人相处久了呢。
馨儿从发现刘浩有过目不忘之能后,每天都给刘浩带来大量的书籍,各种学科的都有,有时甚至在新华书店转上半天,就是为了给刘浩买一本有价值的好书。
一个花季少女,每天不管有多忙,都尽心的抽时间照顾一个生病的年轻男子,而且这个男子还长得不赖,还给她留下一个世间难寻的好人形象,现在每天博览群书,行为举止每天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偶尔还该给这个少女一个惊喜,唱一首从未听过的情歌,这个少女怎么处理这段感情,答案只有一个,她陷入感情泥潭不可自拔了。
刘浩这几天已经能够下地正常行走了,生活也能自理了,按照院方的说法,他创造了一个断骨愈合最快的记录,医院为了保险起见,让他再住院观察一个星期,就可以出院了。
但是馨儿却从内心深处不希望他出院,因为只有在这里她才能找到那种独处的暧昧,现在还有一个星期刘浩就要回到司马静身边了,馨儿感到时间空前的紧迫,而刘浩却沉浸在学习和身体康复的快乐中,完全感受不到馨儿内心的变化,馨儿感觉时间即将剥夺她心爱的东西,所以她鼓足勇气行动起来。
最后一个星期的第一天,馨儿同样带来了大量的书籍,刘浩如饥似渴的拿着书本翻看,完全没注意到馨儿望着他越来越迷离的眼神。
该吃中午饭了,刘浩已经康复,早已不用再躺在床上让人喂食,但是馨儿撒娇的说:“哥哥,我想喂你吃嘛!”于是刘浩心不在焉的躺在床上说:“只许喂两口,我要抓紧时间自己吃完,留更多时间看书。”
馨儿心满意足的说:“好!”毕竟刘浩答应了她的无理要求。
第二天,馨儿穿着在清雅酒店喝醉时穿的那条时尚白裙,而外面的天气已经很凉了,完全和以前的活泼开朗大方不同,羞涩的走到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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