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成了见怪不怪的事。
2000年,某电视台记者忽然收到法院的一张传票,要他在某月某日去法院。原来,他对一家假冒伪劣“保健品”的小作坊进行了曝光,结果想不到这家保健品的经理反而以损害名誉权的理由将他告上了法院。
诉状讲:“我神力丸制药有限公司是一家集体企业,最近正准备中外合资时,某电视台记者李德亮没经本企业的同意,采用偷拍的方式对我企业进行了大肆污辱性的歪曲报道。他说我们是个体,又对本企业经理医学博士本人进行恶毒的攻击,说他是农民。本企业经理刘麻士、曾获得,美国布德斯克大的教授、新加坡医学保健大师的称号。如今被记者别有用心的给予攻击,已构成企业和经理个人经济和名誉损害。我要求对方在电视台公开道歉,公开平反,并要求李德亮赔偿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一百五十万元。”
李德亮当时的偷拍讲得十分清楚。所谓的“神力丸”就是一种性药。在暗访时他偷偷拿了一瓶“神力丸”原剂,经化验,其成分大部分是一种树皮和一种ΧΧ醇之类的混合剂。这种醇,其实一种牲畜配种时用的催情剂。这种药对人来说是极其有害的,有明文规定禁止人使用这种药。
当时他用偷拍机把制药的过程都仔细记录下来了。在播出时引起了极大反响,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说要严办。本来这件事就算过去了,可是时隔一年,怎么那个神力丸不但没有被查封,反而上法院告了他。
几天后法院开庭进行法庭调查,双方都去了不少人,电视台记者更是人多势众,因为记者当被告上法院在电视台还是很少见的。
开庭调查几乎出现一边倒的现象,因为当庭,李德亮请律师放了一段当时偷拍的录相。
录相里,不仅有制售神力丸种种不合标准的肮脏的生产过程,经理刘麻士向记者大吹特吹他的药神力无边。当记者问:“这药可以治痔疮吗”时候,刘巧言令色地说:“能呀,不光是小小的痔疮,肛漏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