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糊涂因为几件衣服就让别人上了我的床。况且,即使你捉襟见肘,经济紧张,也没理由让别人出来吧?城市生活其实真的很累人,好像连活着也是为了别人,那么,要自我何用呢?所谓的自我,早已被城市人演绎成了“自私的我”的代名词,早已与其本意无关了。难道我不是这样的吗?原以为我是为着自己的理想才离开刘冬的,现在才明白,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儿!是因为我还不能够真的爱他,又怕他的爱约束了自己,所以才逃跑的。和王昊离婚,说他有外遇不也是一种借口吗?难道要一个不爱你的人忠诚于你?可能吗?而李明清,原本就是为着那几封情书而存在的,情书都没有了,情又依据什么而存在呢?他,或许应该算作我心中永远的痛吧。后来,我到了昆仑山口打电话给他,他一听是我,就挂了线,无论我怎么打,他都不接。竟然不听我说完一句完整的话!即使还心痛也麻木了,现在又想起他,说起他,写到他,连一丁点儿的心痛都没有了。过去了,都过去了,即使曾经有爱,如今也烟消云散了。或许那根本不能叫做爱吧,是爱就不会忘记的。记忆怎么可能像匆匆的步履一样不留踪迹了呢?连他的样貌,也早已是完全模糊了的,曾经的情书,那些缠绵的话,谁又能真的记得呢?
刀农的电话越来越少,和先前预料的一样。他算是我疲惫旅程之后最温柔的一笔回忆了吧?而在别人眼里,我是那样一种不苟言笑、勤恳努力的职场女人,不懂风月,不可理喻。我想,今后也不会有人如此诚诚恳恳赞我如花了。现在,每一句赞美的背后语都是:你能否脱下衣裳来,让我看一看你是否真的如花呢?
三十岁之后才明白,谈情说爱的年龄真的过去了。即使有心找个男人嫁了,可放眼望去,除了那些宁死不肯结婚的单身贵族,就是那些涉世未深的毛头小伙子了,自己能看上的男人也早已是别人家的老公了。那么,也就是说,我这一生恐怕再也不能把自己嫁出去了。想要个男人,你就得甘心做人家的情妇,而且是无条件地奉献,否则,这男人一看苗头不对,早就撒丫子跑了,追都追不上。这就是男人!他们只想要激情,却根本不想承担激情以外的任何东西。有了太太的男人毕竟有所顾忌,总要一头瞒着,一头哄着,而单身贵族则深谙了个中道理,大大方方找个情人激情几回,抛弃起来也理直气壮一点儿,那么,何必给自己套上婚姻的枷锁呢?那不是自找麻烦吗?
不必出办公楼就能看懂这一切,还需要死乞白赖地进城做普调吗?
除了工作,我好像也不再拥有别的任何东西了,一切都只好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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