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个面吧?”我说,“好啊!正说辞旧迎新是不是需要举行个仪式呢!在新年钟声敲响的时候,一起喝一杯?”就这样,在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三点,我在这家叫做量贩KTV的地方见到了他。
他说他叫杜明,我说我叫莫非。
我先到的,径直先叫了一瓶长城干红打开了等他。几分钟之后,他就进门了,中等的个子,随意的衣装,落落大方的举止,完全不同于我的想象。在我想象中,他应该是俊秀飘逸的那种,或者是留着长发,颇有当代艺术家气质的人。这个年代能知道杜牧、杜甫的人已经不多见了,自然应该是仙风道骨的样子才对。然而,他却是那种很平常、很宽容、很随和的样子,实在令我疑惑了。但是,我想,这样就对了!这样更容易相互接受,都是俗人嘛!至于沟通,我是不会奢望的,谁和谁能真的沟通呢?即使亲人、爱人都不能,何况陌生人?网上不是流行一句话吗?“我们只爱陌生人”!陌生人不知道我们的底细,我们可以重新做人啊!这时代,谁的历史是清白的呢?人们最不愿干的就是自己扯下自己脸上那张虚伪的面具,太伤自尊了!
打过招呼,当他从我眼前走过去的时候,我看到他的左半边脸,不知怎地,感觉似曾相识。仔细看,他的侧脸像极了李明清,当然,也仅仅是侧脸。他坐下来以后,我再看他,再没发现有一丝相似,但,这已经足够让我震惊了!
我说,“你很像我一个朋友。”
他说,“这话很像男人跟女人套瓷说的啊!”
我笑了。
和网友见面,我不是第一次,这已经是第二次了。几天前,在一家茶楼我还见过一个男人,长什么样儿,现在我已经完全忘了,只记得他事业有成、风度翩翩,说了一箩筐关于他创业的经历以及现状的话。可是跟我有什么关系呢?看着他嘴唇上下翻飞,抑扬顿挫,我就好像看到了那些被抛到岸上的鱼,它们的唇就是这样不停翕动直至死亡的。等他发泄完了,我就说了再见,头也没回地走了。但这一次,是我自己一早就决定要这么做的,和一个陌生人一起走进这个暧昧的年限。我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感觉是次要的,形式是主要的。我们不是常常用形式来代替内容的吗?我并没有奢望他会令我喜欢,原当初也只是想只要他不令人讨厌也就可以谢天谢地了。
可是,我觉得我喜欢上他了!这在莫非的历史中是绝无仅有的!即使李明清也没能做到让我一见倾心、二见钟情,但是,他却在三秒钟之内让我想托付终生了!
我知道我醉了,从看见他那一刻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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