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了。但问题在于,这些签名都必须在他们的那个选区获得,因此工作量也不小。
接下来,除了马特没准备外,罗斯、恰克和吉姆开始谈他们的竞选纲领。罗斯先说,主要是:
1。 小政府、减税、消除政府赤字、要求州政府拒绝来自联邦的经费(相应地自然也就减低了自己对联邦的义务);
2。 反对爱国者法案、要求保护个人隐私、持枪合法、要求废除“无受害者犯罪”(即没有伤害到别人的犯罪,比如吸毒);
3。 健康保险私有化、市场化(即反对政府的干预)、教育私有化、福利政策改革;
4。 自由市场、自由贸易、反对政府干预经济。
基本都是自由党的老生常谈了。但他的一个观点引起了争议:废除死刑。他说:“政府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人民的权力是上帝给的。上帝没有赋予人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力,那么人自然也就无法赋予政府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力。死刑是政府滥用了人民所赋予他们的权力。”
我不由得脱口而出:“这个说法简单而富有美感!”
罗斯得意地说:“就是这么简单!”
可是仔细一推敲,我又有问题了:“可是,上帝也没有赋予人剥夺他们自由的权力,为什么政府就可以判处某些人坐牢呢?”
罗斯连忙解释说:“那是因为他们犯了错误,所以必须要受到惩罚。”
这下大家都看出问题了,不等我发问,马特就发难说:“这些人犯了错误,所以要受到剥夺行动自由的惩罚,哪怕上帝没给我们这权力;那某些人犯了严重的罪刑,为什么不能受到剥夺生命的惩罚呢?”
于是众人陷入混战。我在死刑问题上是比较糊涂的,一方面觉得死刑有保留的必要,另一方面又觉得没有什么罪是需要用剥夺生命来惩罚的。本来这样也不错,像蝙蝠一样,看到鸟就说自己是鸟,看到兽就说自己是兽。可我中了怀疑主义的毒太深,反倒是见到鸟就说兽的道理,见到兽就说鸟的道理。可能,我反对的是斩钉截铁的道理本身吧。反正我也一向越是大是大非问题越糊涂(小问题如商店少找了我两毛钱我一向是很清楚的),到最后只好认为大家都有道理,还是不要争个高下,求同存异吧。
扯远了。这番混战花了不少时间。最后杰说:“候选人采取什么立场确实是个重要的问题,可如果我们的候选人都不能出现在选票上,那还有什么意义?我们还是继续原来的议题吧。”
下面是恰克介绍他的竞选立场。他拿出一本厚厚的书来,题目是《克图在国会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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