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我就来到了那些黑西服的藏身之地。他们躲在郊外一个废弃的仓库里,这里人迹罕至,而且视野开阔,无论是藏身还是逃跑,都是很好的地方。
不过当我赶到这里的时候,发现这些昨天还杀气腾腾的家伙,都变的有些无精打采了,有的人甚至坐在那里发呆,完全没有了精兵强将的风采。就连那个最嚣张的带头的那个人,都坐在一个角落里,一根接一根地抽烟,脏兮兮的样子,完全没有了昨晚的彪悍。
我没有和他们捉迷藏的打算,他们也不配我用偷袭的手段,所以我大大方方地走了进去,站在这些人面前。
我的出现惊醒了这些沮丧的人,他们立即跳了起来,手里的枪也都指向了我。可是我昨晚留给他们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他们即使是受过非常专业的训练,也忍不住对我产生了畏惧的感觉。现在,我又出现了,他们虽然把枪端起来了,可却没有一个敢开枪的。因为他们知道,他们手中的枪对我根本就没有作用,而且万一惹恼了我,他们的下场绝对会非常凄惨。
我酷酷地背着手,看着那个领头的年轻人,说:“你叫什么名字?”
这个年轻人在我们酒吧门前的时候,非常的嚣张,整个一杀人不眨眼的变态形象,可是现在,他就象是一个被抽了筋的蛇,委顿在那里连站都站不起来了。这样的人是那种典型的对别人的命完全不看重,可是在他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却又没有丝毫勇气的家伙。这样的人是最令人讨厌的,不过在这个时候又是我最需要的。
这个家伙也许是被吓傻了,对于我的问话竟然不知道回答。我现在很不耐烦,我要尽快处理完展家的事,不想在任何一步上浪费时间,所以我迈步向这个家伙走了过去。
其他的那些黑西服不愧是训练有素的精锐,见我走过来了,立即把他保护了起来,手中的枪也都端了起来。虽然明知道不管用,可还是义无返顾地选择直面我的威胁。
这些人的表现让我犹豫了一下,他们如果能被收服到我的手下来,都是非常得力的人手,若是现在我杀了他们,实在是有些可惜了。还有,我虽然不怕他们手里的枪,可是我的衣服怕,我可不想在大街上裸奔。所以我选择了速度战法。
我们僵尸给人的印象都是笨笨的,只会一跳一跳的那种行动方式,其实那只是初级僵尸,连神智都不清醒的笨蛋。象我这样已经有了自己的神智的僵尸,可以说的上是行动如风,要不那个警察怎么会说我超速了呢?所以我这一跑动起来,几十个黑西服都有些发蒙,枪也不知道指向那里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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