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手很大,可能是有内力的关系,他的手总是很暖和,尤其在天冷的时候,我特别喜欢他握住我的手,往往这个时候,我就会在他的手心写着字,让他猜,只是赢的人都是我,没意思。
“也不是很冷。”我旱鸭子嘴硬,打死不认。其实他一早就定好了马车,说天气冷了,风霜大,坐马车会舒服得多,可我偏偏想要领略骑在马上可以随意欣赏风景的快活,只是快活没有享受到,苦倒吃了不少,一路赶来,风尘仆仆,我的头发在风中张牙舞爪,尘土铺天盖地而来,为我化上一层天然的灰粉。
“既然这样,那明天我们就继续骑马好了。”
“不要不要,”闻言,李尔帆挑眉看我,我嘿嘿地傻笑两声,“马车没人坐,会很寂寞的,所以等一下我们就换为马车吧。”有钱人就是有钱人,他虽然准备好了马车,可我一说想骑马,还是马上为我找来了两匹马,而那马车就空着在我们后面跟着,着实地腐败。
“傻妞。”李尔帆刮了一下我的鼻子,将我乱七八糟的头发捋顺。
“傻子。”我将手贴在他的胸口上,吸取着他的温度,乖乖坐着享受着公主级的服务,还好客栈里人很少,且都在各做各的事,没人注意到我们稍微亲密的行为。
突然我的注意力被门口走进来的一个男子吸引住了。
大红色的衣衫,一米八的个儿,高挑而修长,腰上佩带着把剑,我看了一下,是七星剑,剑长两尺四寸有余,剑身呈棱形,剑尖向上17厘米处,另有一字形剑尖横贯于剑身之中,呈“十”字形。横突之剑,一侧略向下弯,另一侧向下弯曲而略向外折出,横剑有脊,两边锋利,很引人注目。
“小二,来壶好酒,”他走进来,拣了张无人的桌子坐定,“再上些填肚的东西。”
“好咧。”小二马上为他端来食物,后方转去忙其他的。
他似乎意识到我在看他,朝我看了一眼,扬起一个很洒脱的笑容,我注意到了,他的牙齿很好看,而他的一举一动却透着一股浪子的味道,用古代的话来讲,就是剑客。
他拿起杯子,朝我举了举,然后一举喝下去。
我愣了一下,没先过他会对我举杯,李尔帆也注意到了,“在看什么,菜都凉了,还不快吃。”
“哦,好。”我回过神来,我竟然当着他的面看着其他男人发呆!偷偷观察了一下李尔帆的脸色,还好,没有生气的迹象,要是换作潘妖孽,恐怕早就一脸摔破醋坛子的模样,活生生一个捉奸在床的带绿帽丈夫,一定会给我冷脸看,还是三哥好,只是我怎么会想起潘妖孽那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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