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那女魔星来了。顿时头痛万分,他很喜欢这个酒吧,实在是不想为了躲这个魔头辞去这的工作。
这是唐加在后海唱过的第三家店。工钱日结,每日从营业额里抽成,客人给的小费也不用和酒吧分,这待遇对于唐加这样的没名气小歌手来说,已经算是不错的了。这店的老板人不错,是个褪了的三线歌手,也曾唱红过一两首歌,后来不知为什么就废了,兴许是在那圈子里折腾累了。于是猫在这里开了个酒吧,小日子过的也还不错。
酒吧虽不大,但位置和环境都很不错,生意也还算过的去。一面临着水,布置的风雅清秀,靠窗的几层都是一间间竹沓小间,用草帘和轻纱隔着,酒吧后面还有架在水面上的长廊,夏天里,有不少小资男女在这里谈情说爱。
之所以跳跳槽到这里,除了这家老板比较通情达理,另一个原因,就是唐加喜欢这里的环境。
唱歌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拿着把木吉他,坐在最中央由水隔开的圆形小吧台里,轻声的歌唱着,歌声透过麦克,有种穿透人心的力量。让他想起操场上听他唱歌的大眼睛女孩,想起自己那个王子的梦想。
唱歌的时候,若想让别人跟着一起感动,最先的,就得先感动自己,而唐加的每一次歌唱,都会用心的,先打动自己的心。
唐加坐在灯火昏暗的这一角,唱到曲终时,一眼望过去,只有桌面上若隐若现的红色烛火和随风飘起的绿纱。
所有人的面孔,都隐匿在翠绿色的轻纱后面。
一切,都很美!
美的让他忘记了那满是荆棘的梦想之路,那被搁置的理想。
于是,他忘记了烦恼,沉醉着自己,忘情的继续唱下去。
在快节奏的电子音乐和网络口水歌曲泛滥的时候,唐加更喜欢委婉动听的乐曲,他不会为了迎合他人的喜好而唱出《两只蝴蝶》,也不会因为托盘里100元的小费而弹奏起《老婆老婆我爱你》,他只是想唱歌,唱着青春、梦想、迷茫、奋斗、还有记忆中逐渐消逝的初恋故事。
仅此而已……
可今天,他的舞台被占领了。
唐加无奈的撇嘴,看着李明丽忘情的半闭着眼睛唱完了最后一句老鼠爱大米。本是十八九岁挺清爽的一小姑娘,非把自己弄的跟站街女似的,黑色皮热裤黑长靴粉色豹纹短夹克,染着一脑袋黄的透亮的毛,从发根到发尾喷着黏糊糊的啫喱水,眼睛画的挺蓝,还粘着浓黑卷长的假睫毛,好好的人,耳朵上打了十几个耳洞串着环,怎么看怎么别扭。
唐加本不怕女人,但他怕这种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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