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妈笑着,收了餐具带着毛豆走了。
唐加关好了门,拉了凳子坐在他床边,想了一会说:“当年选秀的时候,我一见你就觉得很眼熟,不过……”
王小天淡笑,“当时我到发廊,和人家说现在年轻人流行什么样子,就剪成什么样子,越时尚大众越好。”
唐加说:“是啊,那会全大街的年轻人都一个样子。所以当时我就没深想,后来和张妈聊天,我想起来……应该是很久前就见过你的。”
王小天想点头,但他躺着,便只有头发跟着轻微晃动了一下,“连着有好几天,我都在酒吧看你唱歌。本来那天去到你那个酒吧,我也没抱太大的希望。然后有人大喊你的名字,你就蹦上台,唱了一首歌。”
小天轻轻的哼着歌,并没有看唐加。
陷在自己的回忆里。
灰白色的,也有些美丽的往事。
眼前出现抱着孩子轻哄的小雨,那个大他几岁的姐姐,嘴巴又毒又损的姐姐,小时候总是野蛮的和他抢玩具,喜欢大吼着“王小天你这个小王八蛋”的姐姐,叛逆独行的姐姐,也是在他最无助的时候狠扇着他把他从白色牢笼里带着出来姐姐……
其实是很温柔的呢!
她下班回到家,带着微微的酒气,抱着毛豆拍着说臭豆豆,然后唱着淡淡的歌,哄着孩子睡去。
脸上有着掩饰不尽的爱。
唱完歌,会低头亲吻毛豆,却忽然停下,笑着用手背擦掉唇上的口红迹。
偶尔低声咒骂几句孩子的爸爸,暗恨里……带着义无反顾的爱情。
唐加也在回忆。
这一首歌,本不是这样温柔缠绵的。
这是一首青春张狂的歌。
激烈的鼓点,铮铮响动的琴弦,嘶吼淋漓的迸发。
写出这首歌的第一夜,和朋友在校门口的巷子里举着啤酒高呼,喝到脚步虚软,一人挂一把吉他在深夜无人的马路中央嘶吼。
唱着青春的梦想,不可退缩的选择,浮躁的不安的复杂的明天。
仿佛脚下的,是永远不能回头的单行道。
小小的病房,冬日午后,有一点点微薄的阳光。
不知什么时候,唐加也随着他唱起来。
曲终。
王小天扭过头说:“那天你蹦上台子,你站在中间长啸,开始疯狂的弹吉他,唱的就是这首歌。那个调子,那个歌词,我听小雨唱过很多次了。我好不容易挤到你面前,我问你这个歌是不是你写的,你说是。”
唐加点点头说:“是我写的。”
“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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