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结婚。过了几个月,我就退学了,和他一起玩乐队。后来他再也没有说过老婆的事。”
“他是谁?是谁?”王小天努力的想爬起,手臂微微的颤动。
针头脱落,药液在水磨石地板上溅出小小的粉红色半圆。
唐加垂下眼睛说:“那个人,是李思!”
77: 思红雨'VIP'
李思尝到了悔恨的苦。
“我和你姐姐是在上海认识的,那天……我在酒吧里唱歌,她跟在老板身后走过来,抢了我的麦克,开口的第一句话是‘别来纠缠我’,我愣了。”
王小天说:“那首歌,她唱的挺好。”
“她翻白眼,我才明白他说的是歌名。我到现在都记得特别清楚,她那天穿了件大红的紧身毛衣,挺俗气的。”李思发了一会呆,说,“她穿着还行,不难看。”
烟雾氤氲中,王小天低声咳了咳,眯着眼看着背对他站在窗口抽烟的李思。
那个人将手臂环在胸前看着窗外,右手已经很久没有抬起了,下一秒,烟灰掉下来,他才接着说下去。
“小雨说‘别告诉我你不会’,那脸那表情,特别……”李思笑笑说,“说不好,你应该知道的,她嘴巴特别损。”
“恩,那样子,欠抽,咳……”小天忍不住咳了出来,李思回头看一眼,走过去将烟灭掉说:“不好意思,忘记了。”
灭了烟,他接着说:“后来我们就唱那歌首歌——《别来纠缠我》,我还是第一次听女人唱这歌,她唱的不赖。”
他失神的看了一眼王小天。
怎么会没有认出来呢?
这么像的一双眼睛。
最近做的最多的事,便是回忆与悔恨。
会买醉,会在深夜里泣不成声,心里弥漫出懊悔的泪水。
当年少变成记忆的碎片,经历过深沉的懂得与挫折,那些肆意挥霍的日子,消失在什么地方的某个爱着的人,化成当头的一棒,带来最晕眩的刺痛。
那个穿着俗艳红色毛衣的女孩,画着比毛衣更艳的口红,在第一天认识的那晚,跳上来和他一起唱歌。
两人合作一曲之后,她用桀骜的口气扬着下巴对李思说,“你还行,比我想象的好。”
她转身下台,在无人的角落里靠着看台上的表演,左手拿着烟。
李思跳下舞台走到了她身边,一起靠在墙上看着台上的演出。
站在他的左边,从她的手里拿过烟。
这天晚上,她抢了他的话筒,他抢了她的烟。
“有点淡。”他说。
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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