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一词所包含的客观性也应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它首先并不是指“客观实在”。
理性与理论
上节说到理性,是就我们平常的用法来谈的,而我们在反思、谈论“理性”这个概念的时候,往往会把科学作为理性的典范,把理性和理论相提并论:理性倾向于上升为理论,理论是最理性的。本节和下节却想说明,理论兴趣并不是理性态度的自发产物,倒不如说,理性态度多半是抵制理论的。的确,哲学…科学以理性态度来从事理论,哲学…科学是理性的理论。然而我想表明,像这般把理性和理论结合在一起,并非普遍情况,而是属于希腊和西方的特例。
我在别处曾著文探讨“理论”这个概念,这里只重述该文与本节密切相关的几个要点。
我们叫做“理论”的东西,首先是一般的东西、普遍的东西、抽象的东西,是和具体情况相对的。反过来说,凡是概括的东西都有一点儿理论的意味,彭加勒说:“每个概括都是一个假说”,大意亦如此。概括命题都有点儿像是理论,比如像人之初性本善、物极必反、多行不义必自毙、历史是进步的,乃至于“理论概括”成了个短语。还有个常用的句式:“从理论上来说当然多行不义必自毙,但是在具体情况下……”,这个说法也提示了理论的一般性、普遍性。
这个说法还隐示,普遍性对于理论家是重要的,对于务实家却没什么用。物极必反,这不错,但也没什么用,因为麻烦总是在于弄不清楚什么时候是极点。你深明物极必反的道理,但你还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该买进股票,什么时候该抛出。
理论还有另外一个简单的意思。侦探小说进行到一半时,侦探会提出一个理论,这个理论给出了案件的全貌。其中有些环节是设想、猜测,还有待证实,如果全都已经证实了,那就不是理论了,就是事实了。在这里,理论是个完整的故事,但其中有些环节是推论出来的。
现在我们反过来看概括命题,就可以看到,我们倾向于把概括称作理论,也是因为其中包含着推论。逻辑学所说的全称命题其实有两种。袋子里有一百个球,我说这一百个球都是红的,可能,这一百个球我都看过了,都是红的;也可能,我查看了三十个,都是红的,于是我推论说这一百个都是红的。这两者都是全称命题,但有重大区别,区别在于前者没有推论。这种全称命题不是概括,它就是一种描述,和特称描述没什么区别,只在逻辑学教科书上有区别。你查看了三十个球然后推论说这一百个球都是红的,这才是抽象概括。平常说话中的所谓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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