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希腊有一些特殊的社会条件和哲学的产生有关,其中有两点比较突出,一个是民主,一个是法庭。
希腊的法庭已初具现代法庭的模样。希腊法庭最初只允许被告和原告出庭。出庭之前可以写状子,这由那些会把状子写得好的人去做,这类人跟中国的“代书人”差不多。后来希腊法庭上允许涉讼双方的代理人出庭协助或代替被告和原告辩论。他们成了相当于现在的律师这样的人,可说是现代律师的雏形。很自然地,这些会写状子的人,对法律有研究、对法官和陪审团的心理有研究的人就走上法庭。
此外,众所周知,希腊有很多城邦实行民主制。今天我们都习惯于民主制,很多人认为那是最好的政治制度。但若细想一想,民主制是有点儿奇怪的,古代其他地方不大看见这种制度。一些人要从事一项共同的事业,要建立一个团体,建立一个城邦,最容易想到的办法,似乎是去找出最有智慧的人,或者最有势力的人,或者别的什么人,由这些人或这个人来领导他们。实际上我们今天在日常生活中仍然主要采用这种办法。怎么一来,就有人设计出这样的制度:由很多人投票来决定每一件事情。这并不是顺理成章的,即使在民主制度最为发达的雅典,包括柏拉图在内的很多人仍然辩争说,治理城邦,就像做其他事情一样,应该由最懂行的人来做,而不是由没有专业知识的多数人投票决定。
有了民众投票选举的制度,就要竞选。据说,民主制度是用嘴上的功夫代替了剑上的功夫。这种说法对民主制不够恭敬,实际上也不够公正,但也有一点儿道理。只靠“会说”就能当政治领袖,这在今天已经为大家所接受,在电视上看外国总统竞选就知道。想一想,不靠财富、不靠家族渊源、不靠武力,只靠“会说”就当上了政治领袖,其实满新鲜的。
“会说”是需要训练的,嘴上的功夫和剑上的功夫一样,需要训练。于是就有了智术师,专门教人“会说”的人。智术师教人演说的技巧、诉讼的技巧、竞选的技巧。有些智术师本人也参与诉讼,或投身政治。民选制度中的竞选,本来和西方法庭制度是近亲。这里我们见到的不是一个只面对长官的公堂,而是一个公开辩论的、面对公众意见的法庭。在这个法庭上,最重要的本事就是“会说”。这个“会说”包括不能截然分开的两部分:一个是懂得怎么样摆事实讲道理,一个是花言巧语,能打动人的感情。律师不能只管反复强调结论,既然原告和被告各执一辞,结论总是相反的,要想说服陪审团,就必须为结论讲出个道理来。论证成为他们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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