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可以精确测量的概念成为最重要的概念,那些不可以精确测量的概念成为依附的概念,我们用前者来定义后者、解释后者。于是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事物的性质取代事物本身占据了视野,为什么事物被理解为性质的总和。而各种性质又被区别为第一物性和第二物性,像伽利略所做的那样,所谓第一物性恰恰就是那些可测量的性质。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笛卡尔把广延视作物质世界最基本的属性。它们最适合测量,这一特点使它们成为最终的解释者。长宽厚是本质的东西,爱与恨是些副现象。
然而,挑选那些表示维度并因而可以测量的概念只是科学概念数学化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更加微妙也更加重要的方面是,通过把所使用的概念定义为数学表达式,作者就免除了该概念的自然含义的约束。牛顿在《原理》的定义8的解说中说明,吸引、推斥、〔趋向于中心的〕倾向这些词,“我在使用时不加区分,因为我对这些力不从物理上而只从数学上加以考虑;所以,读者不要望文生义,以为我要划分作用的种类和方式,说明其物理原因或理由,或者当我说到吸引力中心或者谈到吸引力的时候,以为我要在真实和物理的意义上把力归因于某个中心(它只不过是数学点而已)。”
实际上,牛顿一向用词谨慎。他当然知道这些语词在实际用法中有不同意义,并且在选词时颇费斟酌,例如他一方面把向心力说成是引力,另一方面又声明“虽然从物理学严格性上说它们也许应更准确地被称作推斥作用”。把所涉的力称作推力〔impulse〕、引力〔vis attractive〕、拖曳力〔vis tractoria〕、重力〔gravity〕、活力〔vis viva〕还是物体的某种固有的倾向,体现了作者对世界的不同看法,对物理世界的不同理解。牛顿在这里所谈论的究竟是推力、引力、拖曳力还是物体的某种固有的倾向或努力〔conatu〕,它们是同一种力还是几种不同的力,关于这些问题,在牛顿之前、同时、之后一直存在剧烈的争论。牛顿自己也一直在苦苦思索这些问题。他最后决定暂时不再纠缠于这些概念的异同,干脆把它们视作一种数学表述。它们也许是不同的物理力,但它们在数量上是恒等的,所以从数学上考虑,它们都是一回事。他说明,他使用“引力”这个词来讨论向心力,因为“这些命题只被看作是纯数学的,所以,我把物理考虑置于一旁,用所熟悉的表达方式,使我要说的更易于为数学读者理解。”
牛顿在这里专门谈到熟悉数学的读者。但我们大多数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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