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的规则吧。那就是当一部影片取得辉煌成绩之后,除了投资拍摄者可以续用其名字,其他公司一般都不能再借用。
历史上,早在周润发版本的《英雄本色》之前,67年有部谢贤版的,74年有部王羽版的。但周润发版本的《英雄本色》创造了辉煌之后,就算有人再用这个名字,最多只可以算是翻拍,而在题材内容上,翻拍是很多会跟原版类似的。
《最佳拍挡》虽然是新艺城投拍的,但现在历史已经改变了,因为剧本是萧凡编写的。新艺城想拍成系列,很难说他们有错,他们完全可以称正是因为剧本是由他们公司拍摄的,才取得辉煌成绩的。他们再来拍摄系列片,也没有错。但不同的是,萧凡现在进入了邵氏,所以邵氏也是完全可以拍摄《最佳拍挡》系列片的。因为《最佳拍挡》的剧本本来就是萧凡编写的,他当然有权利编写一个系列来拍摄。
而这种事情其实很难说清楚的,新艺城现在的做法,倒是和邹文怀当年离开邵氏后的做法有些类似了。
曾经在1971年《盲侠大战独臂刀》上映时,邵逸夫便亲自出马,直指嘉禾侵犯版权;邹文怀则沉着应战,以自己和王羽亦曾参与《独臂刀》创作及制片“据理力争”。这场版权纠纷最终甚至闹上法庭,两人更亲自对簿公堂,当场翻脸,并为此花掉上百万的律师费,直至影片映期结束,官司仍未完结!
前面有了很好了例子,新艺城也就不在乎有什么关系了。只要萧凡在邵氏一天,新艺城就无法和他走到一起,对立的局面改变不了,还不如直截了当的开干。
因为《最佳拍挡》第二部的事情,萧凡是有些烦恼,但也无法做出什么。与嘉禾还有新艺城决裂,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们如果在庆功宴上同意那份合作决策的话,那才是真正答应日后以邵氏为主,马首是瞻呢。换位思考一下,就算是萧凡也不会答应那种决策,不到逼不得已,谁会对别人服弱。
可在历史上,很多经典影片本来就是属于新艺城或者嘉禾出品的。影片的演员有不少是他们二家公司的人。萧凡若想把那些影片归于自己,就必须用他们的演员。否则时间一长,历史中那些影片也会按照轨迹一一出现的。
“萧先生,合约没有问题,我已经签好了。”关之琳望着有些入神的萧凡说道,见他没有反应,再次走近了一点大声了点道:“萧先生,合约我已经签好了。”
今天是庆功宴结束的第三天,关之琳已经联系到了邵氏电影公司,并且拿到了萧凡承若给她的合同。
“哦。”萧凡回过神来,立刻接过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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