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95;092。82元
ii。 2003年1…6月,公司实现利润为:948;791。50元,新增加的股东按投资比例分配其利润,具体分配如下:
1、 刘 禾:94。80万X20%=18。96万元
2、 白武胜:94。80万X 1%=0。948万元
3、 黄 芙:94。80万X 1%=0。948万元
4、 滕 建:94。80万X 1%=0。948万元
5、 李子华:94。80万X 1%=0。948万元
6、 江 树:94。80万X0。5%=0。474万元
7、 柳青松:94。80万X 5%=4。74万元
iii。 新增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总计:204。966万元)
1、 刘 禾:120+18。96=138。96(万元)
2、 白武胜:6+0。948=6。948(万元)
3、 黄 芙:6+0。948=6。948(万元)
4、 滕 建:6+0。948=6。948(万元)
5、 李子华:6+0。948=6。948(万元)
6、 江 树:3+0。474=3。474(万元)
7、 柳青松:30+4。74=34。74(万元)
注:柳青松为股本变动中新增30万部分的所有者权益。
以上退出转让方案均不含2003年1…6月新增加无形资产;无形资产部分可以酌情考虑。
以上现金投入的股本金应该一次性由受让者支付,2003年1…6月的利润分配额应该在转让签约后6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以上的股东若退出,则不再参加2003年7月1日之后的利润分配。
这个方案刘禾之前跟我说过,也跟柳胖胖说过,意图很明确就是要多挤出一些当初柳陈的无形资产部分的水分,他能多得到半年12万的收益。柳胖胖私下对我说,只要能拉住刘禾这12万千值万值。因此,在昨天就已经明确表示支持,刘禾还特地通过我再证实了一次。只是没有想到,他今天加上了退出这个假设,不知道他是想先自保还是先拴住陈盛。
刘禾看柳总不说话,有些发急,对着我说:“江树,这是你自己的利益啊,你怎么不表态,你看黄监事都同意了。”
黄监事肯定同意,没准这方案就是她做出来的。我懒洋洋站起来,声明同意。
柳总笑着说:“我代表我和白武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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