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就完全不见踪影?!
于是,贝佳诺穿着一身华服在宴会大厅里走来走去,活像是摆错地方的道具,走到哪儿都觉得不对劲……
「哎哟,我的脚快断了。」贝佳诺表情痛苦的低号:「再晃下去也不是办法,找个地方坐一下好了。」
她闪开熙熙攘攘的人群,找了个靠近别墅围墙的水池畔稍作歇息。
「我的天,到底是谁发明了高跟鞋这种美丽的刑具?噢,我的脚……痛到快断了。」
贝佳诺嘟嚷,小心翼翼地脱下价值高达四百多美金的高跟鞋,彷佛获得救赎般的喘了口大气。
「都是又璇害的,没事干嘛给我弄这么高的鞋子?我已经够高了好不好?」
她号称一七○的身高已经不算矮,所以她几乎不穿高跟鞋,连带的向来也不重视妆扮。反正她自认姿色中等,不算是美女也不用靠脸蛋吃饭,自恃天生透白粉嫩的完美肤质,她连妆都懒得画。
平常上班时,她也总是穿着她最爱的牛仔裤,再简单地套上衬衫,幸亏她的企划能力向来颇受老板肯定,要不光凭这身穿着,老板就有足够的理由要她回家吃自己。
她今天晚上已经穿着高跟鞋站了快两个小时,远远超出她以往的纪录,本来已经打算落跑,可这栋别墅又大得夸张,她可不想双脚起水泡还找不到出口走出去,只好找个没人的地方躲起来稍微喘息一下。
她将小礼服撩得老高,别扭地揽到大腿上方,想办法要将疼痛的双脚泡进沁凉的池水里——贝佳诺知道这姿势丑毙了,根本污辱了这身费尽心思和金钱的高贵装扮,但她实在快累垮了,根本顾不得身上这袭华服可是花了老友白花花一迭美钞换来的。
唉,真是自作孽不可活——看着裙襬被她撩得高高的小礼服,贝佳诺想象万一被又璇撞见自己这副没品味的德性,肯定被她气到扔进水池里。
但她就是讨厌这身繁复又别扭的打扮,又璇替她准备这套近五○○○美元的白色礼服,摆明是在找她的麻烦,害她担心弄脏这个、害怕沾到那个,搞得自己神经紧张,吃饭差点儿吃到胃出血。
现在更是连坐下都麻烦得要命,还好池边有几块大石头,刚好让她坐在上头,不但不会弄湿衣服,还可以如愿地泡脚……
「呼,真是太幸福了!」贝佳诺闭上双眼享受这一刻。
「妳不怕池子里养食人鱼吗?」突然间,一个沉稳的男性嗓音从身后响起。
「什么?食人鱼?!啊——」贝佳诺惊呼着从池边跃起,一连退了好几步,踉踉跄跄地跌进一个厚实的胸膛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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