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憾的是,亲自〃面视〃了一天,却没有一个人合适,不是我挑剔,实在是没有〃眼缘〃!正当我即将放弃这个计划时,同事热情地向我推介一人。让我惊异的是,合租者竟然是位男士。奈何不了同事的苦口婆心和对那位〃尽善尽美〃男士的好奇心,我决定〃铤而走险〃。初次见面感觉还算良好,正如朋友所说这个叫阿彬的男人的确比较帅,一副白净瘦削的面庞,秀气的鼻型,圆圆的眼睛分外有神,只是嘴略有点小,但是轮廓很精致,整个人看上去显得白皙修长,表情就像可口可乐,美得冒泡泡。对于这样的合租伙伴,我倒是挺满意的,心里一松:算了,干脆就是他吧,也省得我再费心机了。就这样,阿彬和我成为了异性合租的伙伴。他具备大多数男孩子的优点:待人大方、心胸宽广,所以我们在一起没有一点摩擦,很合得来。记得那时候我刚刚报考研究生,整天被英语问题所困扰,却又苦于无人交流和指导,心里挺无奈的。有时候遇到难解的问题,不得已只好捧着一本厚厚的英汉词典翻来翻去。有一次他从外面回来,看到我坐在沙发上忙碌的滑稽相,好奇地凑过来问:〃你在干什么啊?这么大动干戈的?〃没想到他还有两下子,只一眼就解决了我的问题,从那以后我更是对他刮目相看了,没想到他对英语还挺精通的,虽然我所提出的问题大多刁钻古怪,却从没将他难倒过,看来,阿彬还真是个人才啊!打那以后,我对他就有了三分敬佩。以前一个人住的时候,屋子里所有的声音都是我一个人制造出来的,难免觉得有些孤单,缺乏生气。现在有了两个人…我和阿彬,情况就不同了,屋子里的声音当然要丰富得多。他喜欢打游戏,每天都要蹲在网上干上两三个小时,有时候是〃传奇〃,有时候是〃仙剑群侠传〃,而且据说功夫十分了得。开始的时候,我对网络游戏一点感觉都没有,每天对着一个电脑屏幕,敲来敲去都快花眼了,既没意思,又不能创造经济效益,实在是大大的浪费时间和精力,着实有些无聊。可是阿彬告诉我这是一项不错的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