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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去那里。”柳依红说。
韩同轩说,“那好吧,就听你的吧!”
“这就对了,一会见!”柳依红的语气里已经侵润着一股暧昧隐晦的淫荡之气了。
韩同轩当然听得出来柳依红语气里的那些东西,不过他坚信自己立场坚定意志顽强,决不会上她的当。
节约的本性一时又被报复的欲望所遮掩。去五洲就去五洲,不宰你一下,岂不白白辜负了我这些日子的辛劳。
这十首诗韩同轩写得实在不容易。白天在办公室里要逃开同事,晚上在家里要避开朱婕。以前和柳依红没闹翻的时候,谁也不会想到他是在给柳依红写诗,因此也就少了许多戒备。经历了那一番事情之后,许多人都通过他的口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如果现在让人知道他又开始给柳依红写诗了,那事情可就大了,光是一个朱婕就足以够他受的。
想想都觉得可怕,还是谨慎小心的为妙。
朱婕这一关,还就偏是不好过。朱婕是个十分理性的人,可能是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因吧,理性的朱婕十分喜欢读韩同轩的诗,这是韩同轩最吸引她的地方。韩同轩无论写了什么,她都知道的一清二楚,是个忠实的第一读者。这个第一读者除了喜欢诗歌之外,还喜欢诗歌发表之后寄来的稿费单子。自从结婚之后,她就把韩同轩挣的稿费一笔笔记了下来,有时杂志社寄的不够及时,她甚至会催促韩同轩过问一下。也就是说,要想瞒住给柳依红写诗这件事,就必须让朱婕压根就不知道这些诗的存在,变有形为无形,化腐朽为神奇。
难度当然是有的。写诗的时候一般是在深夜,悄悄地把书房的门插了,挑灯夜战。韩同轩写作有个习惯,写下一个题目,紧接着就在右下方写上自己的名字。以前给柳依红写那些东西的时候也是这样。看着自己的名字写作,他会感到一种塌实和温暖。现在当然是不能写了,如果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将来一旦败露了怎么办?无法解释的!无法解释就只能不写,不写心里就觉得缺点什么是的。韩同轩想象着那个地方将来发表出来以后应该是柳依红的名字。这样,柳依红就仿佛是站到他的眼前了。
也真是件很奇怪的事情。当想象中的柳依红站到他眼前的时候,韩同轩觉得自己十分富有创作激情,写出的诗竟然连他自己也觉得吃惊。难道只有给柳依红写诗的时候他才是富有激情和超常才思的吗?他百思不得其解,并因此而感到郁闷难当。
十首诗果然都是精品,其中的一首《爱是一种绝症》,就更是令他爱不释手。
他在诗中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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