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他们打开房门看的。反正我是想死的人了,我把一切都说出来了,别人讲公安局会打人,我却没有这个感觉,因为只想快点儿死了算了。所以我连家里都没有告诉,什么后事也没有交代。
因为我自首了,肚子里又有孩子,所以法院没有判我死刑,给了我一次再生的机会。对家里人来讲,我没有被判死刑,是个安慰,对于我自己来讲,真的是比死了还要难受。因为我的身体很差,别人也会说:“你很坏,把别人的孩子打死了。”我被判无期徒刑,又经过了3次减刑,现在还剩10年刑期。我今年已经38岁了,从我的事情我得出了一个感觉,人做事不能太过分,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一旦结合了都是要为对方着想,不能相互欺负。我的事出了后,有的人就说:“我以后要对我老婆好一些。”确实是这样。当时,我真的绝望了,精神都要崩溃了。现在我惟一负罪感很深的,就是对那个孩子的死。说句老实话,如果我不和他结婚,我凭空想象不出男人会用什么办法来折磨自己的老婆,我绝对想象不出这些,他对我有精神上、肉体上、性生活上的种种迫害,而且最不应该的是他对我的迫害表现在让我一次次地流产。他对我说过:“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的。”我认为,一个女人的名声、清白超过了生命。
那一年我只有31岁。刚进来时,许多人采访我,狱里还要我上电视,我很听话,从不拒绝。后来我了解到,我也有权不讲这些,所以我也拒绝过一些人的采访,因为每一次都是在揭我的伤疤,使我再一次体验到以往的痛苦。这次你们来就不一样,你们是为了反对家庭暴力的立法,为妇女讲话,不是猎奇,所以我愿意再讲自己的过去给你们听。我觉得,像我这样逆来顺受的人,现在真是没有几个了。我个人的条件不错,又不是找不到人,他这样欺负我,算什么呢?那时我就是觉得以诚待诚,总能换回他的真心。开庭时,法院问我是不是请个律师,我说我不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