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俩孩子就用菜刀,那会儿也不知是用了什么东西,就是咱娘儿三个一顿乱砍啊,就给他砍了。那会儿他还没死呢,他拉过我的胳臂就咬了我一口,临死他还咬了我一口呢!我心里一合计,这要是半死不活的就剩下遭罪了,就一下子打死得了,早晚都是个死,一不做二不休,我把刀从缝纫机上拿下来,不管是脑袋还是屁股,一顿乱扎!这会儿脑袋里一片空白,就是扎死得了。后来开庭时问我扎了他多少刀,我记得就扎了他3刀,实际上在宣判时说我扎了他21刀,就是说一个致命伤都没有,都是扎在肚子上。我当时心里就是气,谁知道是脑袋还是身体的,反正就是扎!后来是流血过多,休克性死亡。
一串钥匙造成一条人命,值吗?太不值了!那会儿咱俩打仗不到9点,从动手到死15分钟,后来是邻居把他送到医院,第二天告诉我:“你丈夫死了。”当时我就像是傻了一样,也不知道吃饭,也不知道睡觉,就一个心眼合计昨天那个场面,怎么打的。浑身也没有力气,躺了半个多月,一点一点回忆起来。后来提审我时,我将前因后果从结婚到发生的事,怎么一次一次地打我,我都说了。反正他们也比较同情我,我这方面受害的人证物证都挺好,因为他总是对我起疑心,但我不是那种人,证人证言,左右邻居,领导都问到了,证实我不是那种人。在法律上判了我12年,对我挺公正的,毕竟我扎了他21刀,太多了。我的公诉人和律师说:“她没什么别的事,就是手段太残忍了。”我把他杀了,我是为了什么?挨了这么多年的打,我找过他家人,找过领导。咱俩人是一个大单位的,双方领导都知道我们两个人打架,他打我,领导每次都是劝劝说:“你们别打了。”把我们两个人送回家去就完事了。那会儿我不懂啊,也不知道他把我打成那样,去派出所报案。我自己认为派出所是抓坏人的地方,两口子打仗都不是坏人不能到那儿去告。既不知找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