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我解下了裤腰带,一下子勒住他的脖子。问:他反抗了吗?
任:没反抗,不知道怎么他就死了!他把刀拔出来了,在地上掉着。我大女儿听见点甚了,出来了,她问:“妈,咋了?”我说:“我把他弄死了!”(任英红把这一句话说得很响亮,很硬气,一点儿没有惧怕的感觉。)大女儿就去把我爸喊醒了,我爸喊管治安的人来,给派出所打电话报案。
问:当时你想到你这样做要承担的后果了吗?任:我就想,我死也就死了,我爸我妈和娃娃们起码是平安的,他不能再祸害我妈家了。我妈妈家对我可好了。我是捡来的(说到这里,任英红抽泣得无法说话),从医院捡的,八九岁的时候,村里人告诉我的。你看我这儿。(她指着自己的嘴唇,嘴唇上有一道手术缝合的痕迹。噢,她是先天腭裂,俗称兔唇,她的亲生父母可能因此遗弃了她。)12岁的时候,妈妈给我治的病(做了手术)。妈妈爸爸对我可好了,就没有这么好的人,我不想连累他们。他们知道我的日子不好过,让弟弟妹妹给我送钱。我爸爸打了新面粉,新大米,放一袋子在我那儿。我们家的房子也是爸爸和弟弟帮我盖起来的。世上难找这样的好人,从小我就知道我是捡的,所以,啥也不想连累他们(任英红热泪涟涟)。
问:法院怎么给你判的刑?
任:一审判无期。我原来的公公,梁保宝的父亲他们都来了,他们上诉了,嫌判得太轻,要求判我死刑。开庭那会儿,他们管我要钱,说是养老费——我把他们儿子杀死了,我得负担他们的养老费、他们来这儿的坐车费,要8万多块钱,我没有钱。在看守所里,大家挺同情我,有个女的有文化,她看我不会说话,就帮我写材料,她说:“你给我说吧,想起来一句说一句,慢慢说。”二审时,在法庭上念了写的材料,二审维持了原判。对了,他(指梁保宝)还写下了遗书,在他身上装着,开庭时念的,意思是,喝酒喝后悔了,他死了以后,房产归两个女儿,让闺女给他上坟烧纸的时候,不要带酒。
问:说明他那天晚上去找你,是做了充分准备的,他带着刀,还带着遗书,他准备死,可能也要拉着你一块儿死,你看遗书里没有提到你。可能他也有悔意,才说到不让女儿给他带酒。你现在还恨他吗?
任:恨!现在好一些了,刚到看守所的时候,恨不得再回去,把他的肉一刀一刀地剜了它!他到底是个甚人哩
问:让你这样一个温顺的女人产生这种想法,一定是有什么事让你特别不能忍吧?
任:你要我说具体的,我记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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