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两处房子都分在他的名下,我很想把我住的这房买下来,换成我和孩子的名字,他就是不干。我担心离了婚房子又是个问题。当然还有孩子的抚养问题,我一个人供她上大学会很困难,这也是我不得不犹豫的地方。他从不把钱看做是共同的,说什么“你要钱你自己做生意去”!还说:“这些年你都干什么去了?”但我能像他一样不管家吗?他是扔下家、扔下孩子去挣钱,没有我替他管着家他能这样做吗?到了1997年,我又听说他在外面有人,可能还有了孩子。我想核实一下,就打电话去问和他一起出去的人,人家没有正面回答我,倒是说:“我不是早劝你自己在财产、钱上留点儿心吗?”这不等于回答了我?其实我一点儿也不怕他走,走了就省得我去离婚了。我想我成全你吧,于是我第二次去了法院。这次法院的同志回答得很痛快,说:“等我们通知,你们一起来,一两天就能办成。”结果我接到通知后去找他,他第二天正好要出国,他是故意不把行期告诉我的。我只好再次撤诉。
当初我觉得他比我成熟
我一直在反思自己的婚姻,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我们是大学同学,他虽然只比我高一届,但比我大了6岁,因为他是工农兵学员,我是高中毕业直接上的大学,其他人大部分都是从社会上来的。我们七七级中我最小,别人都觉得我最幼稚,我也知道自己幼稚,缺乏自理能力。他通过别人找我时,我对他的第一个印象就是“这个人真成熟,是个靠山”,他总是在教育开导我。我父亲比我母亲大8岁,始终那么宠爱我母亲,所以我也想找一个比自己大点儿的,也能有个依靠。从小到大,我在家庭中从未见过暴力,因此毫无这方面的经验阅历。
“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我才上小学,当时也没有电视和其他娱乐消遣,我惟一的乐趣就是读小说。我认识个收购站的人,老是从他那里一捆一捆地把书借回家看。我想我对生活的认识就是从小说里来的,完全是理想化的,不现实的,净是些美好的幻觉。我想我的婚姻失败,他应该负90%的责任,我的10%的责任就是自己的幼稚。我对婚姻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太幼稚,同时又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指望从男人那里得到依靠,我为此付出了太大的代价。
我也考虑他的问题在哪里,他和我不一样,他出生在农村,又是家里惟一的男孩,很受宠,总是觉得自己比别人高一等。我不是说吗,从认识他到结婚前的一年多,他从未暴露出暴力倾向,对我好着呢,要是惹我不高兴了还会跪下呢。那次在他宿舍,他出去打水,忘了拿钥匙又赶紧回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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