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调走了,供销社的人就不按合同办事了,就对我们不利了。在这时,向敏华就很生气,就怨我了,当时我也很生气,她埋怨我说我不该签这个合同。当时想着去她老家谋生是她提出来的,她老家还有个弟弟,我就去看了。经过一个月的调查,认为还行,可是因为没有开过饭馆,也没有经验,就把合同签了。开始头一个月生意还可以,马马虎虎,后来就不行了。有时我把饭卖的便宜了,比如说该卖8毛钱,我卖成了5毛钱,她就不同意了,我一急就骂她。她还有一种想法,认为我在外面乱搞男女关系,认为我去了那里后就不爱她了。我当时有一部买菜用的小三轮车,有个妇女总搭我的车,她知道了,说我们有男女关系,这样我们就开始吵架。我就动手打了她,她也还手,她当然打不过我的。我们就是这样每天瞎吵架,每天动手打架。这就是我们婚后发生的第一次大的矛盾,也是我第一次动手打她。后来她就回长沙了,那时我妈妈还在世,她就带着孩子向婆婆告状,她跟我妈妈的关系还可以。我继续在常德经营那个小饭馆,她走了之后,我那个小饭馆又开始有了好转,保持了营业额没有亏损。一个月后,她又回来了,我妈妈劝了劝她,儿子就由我妈妈给带着。后来生意不好,我们就不干了,我们在那里总共干了有一年。我们又回到了长沙,我就又干起了水产买卖。后来我妈妈生病了,没有治好就去世了。我的父母去世后,我们就住在父母留下的房子里,房子总共有60多个平方,这时我们就在家里做盒饭,拉出去卖,又请了一个帮工。问:你认为向敏华怎么样?
翁:她人挺能干的,也很勤劳。后来我们的生活就有了好转,也开始置办了一些电器,买了彩电、冰箱,还安装了一部电话。这些钱都是我们干活挣的,那时长沙的经济发展得很快,我们每天早上都要进300斤的货物,每天早上3点起床开始干活。可是有次我干完活回来,发现她在家没有干活,在跟别人说话,我就很生气,就动手打她。她讲我经常打她、骂她,她很怕我。其实我这个人心里也很苦,我打她骂她都是有原因的,我认为她比我读的书多,有文化有见识,比我懂道理,但我做的事也没有越轨的事,都是为了这个家好。包括开这个小饭馆,也是我的老妹,她在商场做服装生意,对我说:“那里的人要吃家里做的饭,你们就给他们做吧。”之后我们每个月就给他们做盒饭。生意很好,他们都喜欢吃,因为我们两个人都会做,不用请师傅。可是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还是经常打架。比如我买菜回来晚了,她就说我,我买的东西多了,她也说,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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