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班上的同学几乎都把我们视为一对。
有天晚上我接到她的电话,才刚说几句,她便问我是不是感冒了?
『可能吧。』我说,『昨天骑车时,狠狠地淋了一场雨。』
「怎么不穿雨衣呢?」
『雨衣不见了。』
「那为什么不躲雨呢?」
『赶着上课,没办法。』
她没再多说什么,只叫我要保重,便挂上电话。
隔天一进研究室,发现桌上有一件新的雨衣和一包药。
雨衣上面放了张纸条,上面写着:
「雨衣给你。感冒药要吃。记得多休息多喝水。苇庭。」
看着纸条上的苇庭,有种触电的感觉。
我知道这就是所谓的临门一脚,它让我内心的某部分瞬间被填满。
纸条上的苇庭就只是柳苇庭,我可以藉由文字清晰勾勒出她的模样;
但如果我在心里念着柳苇庭这名字,便会不小心也把刘玮亭叫出来。
因为柳苇庭与刘玮亭的发音实在太接近了。
如今我终于有单独跟柳苇庭相处的机会,也有了只关于她的记忆。
吃完感冒药后两天,又到了打垒球的日子。
柳苇庭打了支安打,所有人都为她欢呼鼓掌。
「说真的。」又有个同学挨近我问,「她真的不是你的女朋友吗?」
『不。』我毫不犹豫,『她是。』
我拎起球棒,走进打击区。
苇庭站在一垒上对着我笑,并大喊:「加油!」
瞄准来球,振臂一挥,在清脆的锵声后,白球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
我甩掉球棒,朝一垒狂奔,紧紧追逐我的女友——苇庭的背影。
14
升上研二,开始感受到写论文的压力。
但我跟苇庭的相处,丝毫不受影响,每周二的垒球也照打。
我们在同一间学校念书,又都住在学校附近,相聚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反而是彼此之间如果碰到要赶报告之类的事,才会刻意选择独处。
我知道苇庭喜欢浪漫,因此尽可能以我所认知的浪漫方式对待她。
不过只要我意识到正在做一件「浪漫」的事,便会出状况。
比方说,我将一朵玫瑰藏进袖子里,打算突然变出来给她一个惊喜时,
花却压烂了,而我的手肘也被玫瑰的刺划伤。
共撑一把伞漫步雨中,但风太大以致雨伞开了花,反而淋了一身狼狈。
冬夜在山上看星星时,我脱掉外套,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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