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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怎么贪玩的小孩子累了也想回家,所以我想回到那个房间。
《孔雀森林》其实应该叫《孔雀》,我计算机里的原稿一直是这么叫的。
动笔之初曾暂取名为:心理测验,以便能够继续往下写。
但写了五百字,挣扎了五天,还是宣告放弃。
我无法用暂时的取名善意欺骗自己,即使是为了完成作品的不得不。
我当然不是暗示自己是个正直的人,虽然这是事实。
最后我想到:孔雀,感觉对了,可以再提起笔。
才写了一万字,从飞机上的报纸得知有部电影也叫孔雀。
下机后到餐馆吃饭,餐桌上有张广告纸:智利孔雀酒厂推出新酒!
隔天走进水族馆,在数十种观赏鱼中指出一种并问老板:
「这是什么鱼?」
「孔雀鱼。」老板回答。
我意识到孔雀应该很容易跟别种形式的创作品撞名,上网搜寻后,
果然发现同名的小说早已出版。
这是写作者的第二大恨事。
(第一大恨是肠枯思竭多时好不容易有个绝佳的灵感自动找上门,
于是太兴奋跑到韩国去玩却发生车祸失去记忆。
韩国车祸多,君不见韩剧充斥发生车祸而失去记忆的情节?)
我有种莫名其妙的沮丧感,便停下笔,一停就是一个月。
为了尊重别人也为了避免困扰,我试着更改名字。
可惜孔雀这意象早已深植脑海,我无法也不愿改变,宁可干脆放弃。
但小说开了头,死也要把它完成,这是我的信念。
我当然不是暗示自己是个坚忍不拔贯彻始终的人,虽然这还是事实。
硬着头皮完成十万字的孔雀,在出版前夕狗尾续貂加上森林。
我一向不擅长帮小说取名字,甚至常因取名而出状况。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像色情小说,被归为性教育保健类,
台北市的警察局有次查获了一堆色情书刊,里面就包括这一本。
《爱尔兰咖啡》介绍咖啡煮法,被归为咖啡器材用品类,
小说中编造的咖啡馆名称,竟然与某咖啡馆同名,而且地点也相近。
《檞寄生》像植物百科全书,还因为檞和槲的争议,
有人建议我先弄懂汉字,再来写小说。
《夜玫瑰》听起来则像一位酒店女子的回忆录。
因为是我写的小说,所以理所当然的会被视为爱情小说。
我甚至怀疑如果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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