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男人里,我确实算不上什么东西,更别提拿国际上去比了。刘玲她没有理由会想起我,更没有理由想和我搞关系。如果我在庐山多呆一两天,就能摸到她的小乳房的话,那每年去庐山的游客有多少,游客兼嫖客的有多少,那刘玲的小乳房岂不被磨损得凹下去。我的推断是有科学道理的,你想想,故宫大门上的铜钉都会被人摸没掉,更何况刘玲肉体之躯。如果我再呆一天刘玲就会跟我上床的话,那每年庐山上的比我帅的游客兼嫖客有多少,那刘玲一年要和多少人干;如果刘玲肯这样干的话,那不如就改行当妓女,张腿就赚钱,何必当导游兼司机那么辛苦呢!这样想通了之后,我才觉得刘玲是个跟我毫无关系的女人,而我在她眼里,更是个毫无关系的男人。而所有发生在我脑里的关系,只不过是我当了多年文人留下的后遗症,也许可以叫狂想症,在病理上应该与疯狗病异曲同工。想通了这个问题也累了,我像一根蔫了的茄子,脑袋搭在另一根丝瓜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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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一趟南昌,只把假期消耗四分之一,我就这样呆在家里,把所有的内衣内裤都穿脏以后——一个人无聊过度就会增加手淫或遗精次数,内裤脏得更厉害——我决定穿上最后一条干净的内裤,穿一双已穿过一遍的袜子,去看一场球赛。这倒不是我爱国安这样的菜队,虽然我经常哼着“喔,北京国安,我们永远热爱你”这种傻乎乎的调子,主要是呆家太安静太闷了,到球场上可以把耳朵给傻逼球迷作践一番,其次是我住处离工体较近,溜达着就可以过去。我戴一只白色的鸭舌帽,前端本来有个蓝色的圈,圈里写着100%、放心等字样,表明这是送牛奶工戴的帽子。我把那些字全抠掉,在圈里画一个“操”字,这样戴帽子的人就很有个性,像个球迷也像个愤青,而且不是一般档次的愤青。
我走到东直门外大街与春秀路交叉口时,一个姑娘拦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