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个人。这是一个孟飞宇一辈子也不会知道的一个人。他无足轻重。
黄黎想起他的惟一一个理由就是,她爱过他。甚至也将贞操给了他。
第二天她就扒上了从山沟出来的惟一一趟火车。其实是一辆煤车。她满身煤灰,也从此不干不净。
后来她嫁给了孟飞宇。他虽然只是一个餐馆里的采购员,每天大早蹬着破三轮车去批发市场,用最少的钱买最多的便宜蔬菜,但是,他为人机灵,聪明,懂得察言观色。最重要的是,他有野心,和无穷尽的耐力。她看见他第一眼就明白他会成功。会成功的人们,头顶上都有一个类似于标识的光环,有心的人才能发现。
新婚的床上,只是一个二手的席梦思。黄黎坚持结婚前不和孟飞宇宙发生关系,让他认定自己所娶的女孩,虽然面目丑陋,但是宅心仁厚,更难能可贵的是洁身自好。一个在事业上诸多想法和野心的男人,大多会选择安守本分的女子为妻,如果一面为着将来打拼,一面要担心美貌风流的妻子红杏出墙,没有比这更让男人腹背受敌的事情了。
黄黎装模做样掏出一块手绢在身下垫着,另一块一模一样的手绢沾了鸡血,在二手席梦思下面塞着。
第一百零一次做爱后,她就真正发自肺腑爱上了孟飞宇。这是女人天性的水性杨花使然。高超的性爱,是胜于任何一种取悦方式的利器。女人在享受着美妙性爱的时分,更容易脱口而出并自欺欺人相信那个爱字。其实她们将性与爱混为一谈的方式,将爱作为性的幌子的习惯,与男人不相伯仲。
是在偶尔一个百无聊赖的时候,多半是她饱受神经衰弱的凌晨,她会想起最初那场糟糕的性事。那甚至不能称为性爱或者做爱。仅有短短几秒。所以后来,黄黎敦促自己忘记,她开始渐渐相信她的第一个男人是孟飞宇。
她对他有始有终。
林志雄有意识让儿子进入家族事业的核心。在东莞,他有一家大型、两家中型加工厂,全部移交由林梦南来管理。
柔小蛮觉得林梦南变化最大的是,他收起了和她恋爱时最常穿的T恤和运动裤,整天西装革履,衣冠楚楚。他竟能很快适应并喜欢上这种极具约束力的装束,频繁来往于东莞和深圳、台湾之间。
第96节:绝处逢生(6)
她觉得他变了。是内心中某个地方的改变。这种变化是肉眼看不出来的。她需要凭借听觉,嗅觉,和触觉。
她听见他的声音,有着故作的冷漠。
她嗅到他身上,一股浓烈的男士古龙水。
她触到枕畔他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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